人们常说狼狈为奸,你知道这个狈是什么动物吗?
其实关于到底有没有狈这件事到现在还没有搞明白!
目前有这么几种说法:
一种是狈其实是被夹断前腿的狼,比如一只母狼,她的公狼舍不得丢下她,于是背着她到处走,后来被人们看到,就认为是一只狈!
第二种说法大都来自杨绛作品精选中的文章,写的是地质勘测队的人在野外遇到了狼和狈,后来他们点燃了柴火垛,才逃过了一劫。至于他看到的动物是不是狈,并无从得知!
第三种说法是狈其实就是一种长得像狼的狐狸,我们都知道狼孩的故事,狼连人类的小孩都会养,更何况是动物呢,所以,一只小狐狸不小心被狼发现了,于是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养着,长大了以后,也愿意背着它到处跑,这或许就是狈的原型!
当然其他的动物也一样,比如狗啊,野猪,獾啊等等。
在《康熙字典》中关于“狈”字的解释是:
“狈,兽名,狼属也。生子或欠一足二足者。相附而行,离则颠。”
这句话才是最靠谱的解释,也就是说狈其实是畸形的狼,这种畸形的概率比较低,但是并不是没有,他们或许基因突变,或许是母狼难产,或许是小时候遭遇了灾难,导致一条腿或者两条腿残疾!
但是它们的智商并没有问题,狼又是群居动物,所以,去什么地方也会背着这只畸形狼!
在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的《食物本草》中也有提到狈:
“狈足前短,能知食所在。狼足后短,负之而行,故曰狼狈。”
这也验证了康熙字典的解释,确实就是畸形狼,等群狼被打跑以后,只留下狈,不停的转圈,可惜跑不掉,这也是很多目击者看到的共同点!
所以,狼狈为奸,在我们看来是一个贬义词。
在狼群看来,反而是互助互爱的一种表达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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