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养11名情妇贪3亿的副市长为何屡被“带病提拔”?

  今年8月初,广东全省300余“一把手”观看了广东纪委摄制的廉政教育纪录片。影片透露,从1988年起,曹鉴燎就陆续与11名女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其中既有领导干部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也有公司高管、餐馆经理、网球店保健员。1992年,曹鉴燎在与华南某高校学生刘某某分手后,曹又为其办理了出国移民手续,还指使他人给她1700万港元(折合人民币1346万元)。(9月19日 大洋网)

  利用职务收受钱物7000多万元,还有2亿多元的涉案金额尚在调查取证中。显然,曹鉴燎属典型的贪腐“老虎”。在此值得拷问的是,1992年就单笔受贿200万元,此后一直大贪不断,且包养11名情妇达20多年,就是这样一位贪婪成性、道德败坏的官员,何以从镇长“带病提拔”官至副市长呢? 

  曹鉴燎的腐败及生活作风问题非一朝一夕之事,在他身边阿谀奉承的老板无一不知晓,然为何组织上就不能“明察秋毫”?尽管时下厘清到底是谁在一路关照曹鉴燎有点难度,但这样的“问题”官员在官场上能风生水起,应该引起反思和警惕。 

  其一,警惕干部任用中的“长官意志”。“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暂缓使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此话虽辛辣嘲讽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却具有现实隐喻。由于用人制度的不健全,“长官意志”在用人上占有很大比重,由此导致跑、送、买官现象不断。曹鉴燎边腐败边升迁,倘若没有“高人”提携,其能左右逢源、逢“凶”化吉吗?因而,完善用人制度,坚决杜绝用人上的“长官意志”,是防范曹鉴燎之流混迹官员队伍的重要举措。 

  其次,干部任用中民意不可缺。曹鉴燎的劣迹在当地是公开的秘密,却能腐而不倒,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在其提拔任用过程中,民众的参与权、选择权被漠视了。“民众的眼睛最雪亮”,官员谁好谁坏,民众心里最清楚。曹鉴燎腐败案再次提醒我们,提拔任用官员一定要问问民众,广泛征求民意。只有民意的纳入,才能确保官员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另外,应将官员的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制度层面上约束“一把手”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重要资金的调配权和人事决策权,杜绝“一言堂”、“一人说了算”,实行官员权力阳光化运作,公开、透明,防止权力“跑”、“冒”、“滴”、“漏”。 

  多行不义必自毙。曹鉴燎已成反面典型,但其贪腐的堕落轨迹,我们当深思和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