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秦明》我爱你,我不能接受你生不了孩子,但我不离婚

  孩子是婚姻里的锦上添花,但却从来不是婚姻里的雪中送炭。

  《法医秦明之读心者》一场代孕引发了一场家庭悲剧,撕开了表象圆满幸福,实则各怀心事的婚姻面纱。

  高级制药师林佳和大学教师丈夫郭长顺,郎才女貌,势均力敌,是外人眼中的完美夫妻。

  可完美中带根刺,两人心知肚明。结婚多年,膝下无子女,是他们的心病,是不幸福的一记耳光。

  林佳为自己的身体原因感到自卑,郭长顺求子心切的强烈无法掩饰。

  越是这一份强烈急迫,越是让林佳感到自卑愧疚。

  

  郭长顺传宗接代的观念深刻,一再强求走火入魔般,想而不得的情绪笼罩着两人世界,妻子林佳无以为报,只能妥协他找上了黑市代孕。

  郭长顺为什么不离婚找个能正常生育的女子?他的职业不允许他有这样的“污点”,他教书育人的光环却与他的守旧思想大相径庭。何况林佳除了不能生孩子,与他足够门当户对,甚至为他增彩。

  男人一边需要妻子撑门面,一边又不能认命自己命中无子,鱼与熊掌的贪心,过分追求圆满的执念,却既没有如愿以偿,还丢失了拥有的太平。

  试想林佳是如何忍辱负重不情不愿地同意了郭长顺的提议。

  她一直在配合做治疗。不能生育的痛苦,在郭长顺的长吁短叹中从未释怀,这份怀疑和否定,足够吞噬一个女人的自信。也许郭长顺已经给了她足够多的时间,而现在他已经没有耐心再等下去,要看到实在在的成果。

  他爱我,但他不能接受我不能生孩子。

  

  这份爱是纯粹的,还是加了附加条件的,还是会转移和倾斜的?这份爱,伤了人,却不自知。

  孙晓月接了郭长顺的单,成了代孕妈妈。郭长顺作为雇主,看着孙晓月一天天隆起的肚子,看到自己后继有人,多年的夙愿眼见为实,喜上眉梢。

  他亲力亲为,过了把当准爸爸的瘾。

  他的不着家,他的分心,让妻子林佳惴惴不安。

  维系他们婚姻的是彼此的感情,是共同的利益,还是孩子,她现在已经不确定了。她只感到一种潜在的危机:郭长顺要和孙晓月处出感情,又有共同的孩子,她该怎么办?

  毕竟孙晓月比她年轻许多,毕竟男人审美疲劳是常态,毕竟有了孩子后当断不好断,理还乱。

  

  所以她开启了她的婚姻保卫战。

  她一边实时监控着郭长顺给孙晓月提供的安胎房里的动静,一边私下走近了孙晓月,和她处成了姐妹,偷换掉了她的药。待到肚中胎儿再不能康健诞下,再大胆地秀出她的两面三刀。

  她恨孙晓月,因为她的威胁,她不得已做了回恶人。她也恨自己肚子不争气,给人可趁之机。她更恨的应该是郭长顺,他给予的隐形打击,让她无法自信抬起头。

  最后,林佳唆使郭长顺杀死了孙晓月。这唆使里有女人报复的快感,有活该的泄愤。

  女人的妒忌和疯狂,来源于她拥有的太少。她无法分一杯羹,因为那一羹,是她最珍贵的存在,或者亦是她所有。

  林佳一直以为郭长顺和孙晓月有感情关系,这是她不能忍的。因为这也是她和郭长顺唯一有的关系。看似牢靠,又飘忽。

  

  所以她对孙晓月釜底抽薪,让她再没有母以子贵的资本。所以她唆使盛怒之下的郭长顺速战速决,免得代孕事件被公开引发风波,影响前途。

  郭长顺被妻子当做枪使,似乎很无辜。他只想当爸爸,怎么就怎么难。妻子为何不能站在他的角度,了解一下他最平凡的渴望。

  当他一口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只字不提妻子,让人差点以为是爱,是包容。

  却原来不过是为已经怀孕的妻子扛罪值得,如若不然供认不讳。

  郭长顺和林佳的婚姻能打几分?

  没有代孕前,是漫漫求子路。一个身体饱受痛苦,一个精神极度压抑。

  找了代孕后,一个大喜过望,享受着迎接新生命的喜悦,一个黯然神伤落寞无比,酝酿着一场毁灭,回到起点。

  

  孩子,便是他们婚姻的照妖镜!照出了他们貌合神离,三观不合。他们在这个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也意味着对于人生规划和内容的分歧。

  为了掩盖这份分歧,为了让裂痕不再扩大,林佳看似洒脱,同意了代孕。实则她心里的不满一直都在,她只是在妥协,在不激发正面矛盾的情况下另辟蹊径。

  有哪个女人会欢天喜地养老公和别的女人生的孩子?

  郭长顺是这场代孕的既得利益者,他不以为然。他甚至还很委屈,自己的愿望那么渺小,却一波三折。

  一直一直以来,她忽略妻子的感受,哪壶不开提哪壶,不断撕开妻子的伤疤,还亲手撒上盐。以为妻子应该急他之所急,在强求中升级了妻子的痛苦。

  

  而林佳在自身无解,可以大胆说不,可以转身离开的情况下,依然要证明自己不二的地位,牺牲尊严陪着演一出闹剧,被扭曲的思想和价值观绑架到底。

  所以这份婚姻更多是当下两个成年人最优的利益组合。此一时也会彼一时,打破他们的,打回原形的,说是孩子,其实从一开始,从精神到内心,早就无以维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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