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一个梨引发的极致忏悔

  Chapter I

  《忏悔录》中记载的关于奥古斯丁生涯中的第一件事,是在他的少年时代发生的。

  通过这事说明他和其他少年并没有什么显著的区别。

  有一次他和一伙年岁相仿的同伴偷摘了邻居树上的梨。这时他并不感到饥饿,而且在他家中还有更好的梨。

   奥古斯丁 (公元354年-公元430年,思想家,主教)

  他终身一直认为这是一种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的邪恶。

  假如因为饿,或由于没有其他办法得到梨吃,那么这种行为还不至于那么邪恶。但事情却在于这种恶作剧纯然出自对邪恶本身的爱好,而正是这一点才显得这事邪恶得不可名状。

  于是他请求上帝宽恕他:

  “噢,上帝,请你鉴察我的心!请你鉴察我这颗落到地狱底层也为你所怜悯的心吧!

  现在请你鉴察并让我的心向你述说:它在那里追求什么?它希望我做个无端的恶者,在没有邪恶引诱的时候;去追寻邪恶本身。它污秽肮脏,但我却爱它;

  我热爱灭亡,我热爱自己的过错,我并不爱导致过错的原因,而是爱我这过错本身。

  从天界坠落。从你面前被逐的污秽的灵魂啊;竟不是通过这耻辱来追求什么,而是追求这耻辱本身!”

  Chapter II

  他这样继续写下了七章,而且全都是关于年幼淘气时从一棵树上偷摘了几个梨的问题。 在一个现代人看来,这似乎是一种病态;但是在他所处的时代,这却似乎是正确的,是神圣的一种标志。 当时犹太人中间非常强烈的罪恶意识,是作为调和自尊心与外界失败的一种方法。 亚威是全能的神,而亚威又特别关切犹太人;可是他们却为何不能兴盛呢?因为他们是败坏的:他们是偶像崇拜者,他们和外邦人杂婚,他们未能遵守律法。 上帝的一切目的都集中在犹太人身上。然而,因为公义是最高的善;同时又有待于通过苦难才能达成,所以他们必先遭受惩戒,和必须承认这种惩戒是上帝慈爱的一种表现。Chapter III

  基督教徒以教会代替了选民,除开其中一点以外,其于罪恶心理并没带来什么不同之处。 教会,有如犹太人一样也遭受了苦难;教会曾受到异端的骚扰;个别基督徒因不堪迫害以致叛教。 虽然如此,犹太人在很大的程度上,却达成了一项重大的发展,那就是以个人的罪来代替了公共社会的罪。 最初是犹太民族犯了罪,因而受到集体地惩罚;但后来罪却更多地变为个人问题,因而失去了它的政治性格。及至教会代替了犹太民族,这变化更具备了根本性的意义。 因为教会作为一个精神实体,是不会犯罪的,而个别罪人犹可与教会断绝关系。 如上所述,罪恶是与自负心相关联的。最初所谓自负心指犹太民族的自负心,而后便成为个人的自负心——但与教会无关,因为教会从来不犯罪。

  因而基督神学有了两个组成部分:一部分关系到教会;另一部分则关系到个人的灵魂。及至后世,天主教徒特别强调前者;而新教徒却强调后者。但在圣奥古斯丁二者却是均等存在的,丝毫没有不调和的感觉。 得救者是上帝预先决定拯救的人;这是灵魂和神的一种直接关系。但一个人若不接受洗礼成为教会的一员则绝对不能得救;这就使得教会成为灵魂与上帝之间的媒介。Chapter VI

  对这种直接关系来说,罪恶是个根本性的问题。

  因为它说明仁慈的上帝如何能让人受苦,同时,尽管如此,个人的灵魂却又能在神造的世界中占最重要的地位。

  因此,无怪乎成为宗教改革所倚重的神学却要出于一个罪恶观念反常的人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