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关于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18日至9月26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宿州学院党委开展了巡视。10月25日,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贯彻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学校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对照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强化思想共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坚决把巡视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是强化思想共识。2016年10月2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我校党委反馈巡视意见后,学校立即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贯彻落实省委“五人小组”会议精神和巡视反馈意见;10月26日,学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认为抓好巡视整改是我校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需要、是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保障,我们一定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和责任担当,一件不落、一招不让坚决整改;10月27日上午,学校召开科级以上干部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全校上下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及时改、改到位、改彻底,以整改的有效性和学校发展的新业绩,向省委和全校师生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校党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办公室。整个巡视整改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力有序推进。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周一调度、两周一报告、一月一督查”的工作机制,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说立行、立马彻底整改;对于需要专项整治的问题,持续用力、抓实抓好;对于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做到不遗漏、不留死角。

三是精心制定方案。学校党委围绕巡视组反馈的意见,逐条对照检查,逐项梳理整理,逐一分析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巡视整改清单》,把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4类15项40个问题110项具体整改任务,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整改任务及清单细化至各校领导及相关单位部门,建立台账,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把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真的担当贯穿整改工作始终。

四是落实工作责任。学校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整改工作学校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学校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带领班子成员一起,带头认领问题,带头剖析反思,带头抓好整改;各分管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学校把落实巡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各党总支书记和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真正把巡视整改责任压实到岗、压紧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松手、问题不解决不松手、目标不完成不松手。巡视整改期间,学校召开了13次党委会、3次书记办公会、7次党政联席会、11次工作调度和推进会,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二、聚焦问题,坚持标准,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学校党委根据整改方案,自觉履行整改责任,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全面对标,整体联动,精准发力,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目前,巡视反馈的40个问题均已全面进行整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和“不贰过”原则,围绕问题,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了《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等一批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

(一)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不到位

(1)2014年中央出台《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后,党委未专题研究落实意见,未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在重大问题决策上时有缺位,该研究的未研究,该把关的未把关,存在以政代党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2016年11月24日学校召开党委会,再次专题学习研究落实中央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分别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提出落实意见。二是修订《中国共产党宿州学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宿州学院行政工作规则(试行)》,制定《宿州学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对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工作职责、议事程序以及研究事项等作了更为具体的界定,明确规定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任务分解工作均须提交党委会研究。三是实行校长办公会议题党委书记会签制度,明确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员录用等事宜列入党委会议题,避免以政代党现象。

(2)校长直接分管人事不符合规定。

整改情况:学校党委于2016年8月31日(巡视期间)印发了《宿州学院关于调整学校党政领导工作分工及联系教学单位的通知》,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重新进行了调整,校长不再直接分管人事。

2.引领学校教书育人方面有缺失

(3)党委对学生意识形态及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学校党委及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抓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识,并于2016年12月21日召开了专题学习会,邀请省委党校胡东升教授作了专题辅导报告,全校副处以上党员干部、各党总支及党支部书记、委员和思政部全体教师参加了报告会。二是将学生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程,确保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2016年11月22日,学校党委专题研究了2016年度第二学期学生意识形态及思想政治工作。三是调整充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宿州学院关于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制度的通知》,领导小组召开了2次专题研究学生意识形态及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四是选派思政课教师赴安徽师范大学等高校参加实践课教学培训,深化思政课实践教学改革,开展了参观革命传统教育馆、“孟二冬精神与我”征文、“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赴泾县新四军军部学习红色文化、到小岗村学习“大包干精神”等实践教学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教育教学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五是开展了宿州学院大学生思想意识形态调查问卷工作,形成了调研报告,为学校党委决策提供参考。六是制定《宿州学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等7个文件,充分发挥现代媒体作用,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七是持续强化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开展了辅导员职业能力比赛、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等活动,选派26人次到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究基地等地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辅导员(班主任)育人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4)思政课专任教师配备未达比例。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我校思政课专职教师师生比为1:422.4,专兼职思政课教师师生比为1:376.5,基本符合高等学校思政课建设标准。二是加大思政课教师招聘力度,并整合校内资源,进一步充实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

(5)大学生思想教育和品质培养存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并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二是深入宣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宿州学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办法》,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三是印发《宿州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切实加强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并完善辅导员、班主任与任课教师联动的“三位一体”学风建设机制,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得到明显提升。四是加强国家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制定实施《宿州学院关于做好防范和抵御宗教势力向学校渗透的工作意见》,开展了我校大学生宗教信仰状况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做好参加非法宗教活动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坚决打击校园周边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彻底肃清我校学生参加非法宗教现象。

3.党建团建工作领导不得力

(6)党委对党建工作抓得不实,考核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和重大问题的研究,确定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5次。2016年下半学期学校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议题已达10个,涉及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二是学校班子成员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的思想,2016年度校领导班子成员到二级单位党组织调研25人次,全面了解掌握二级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三是制定《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宿州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暂行办法》等9个党建方面的文件,不断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四是修订《宿州学院二级机构年度综合考核暂行办法》,党建工作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由10%提高到22%。

(7)部分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形同虚设,个别二级学院党总支自身基本不开展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组织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宿州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二级学院务必认真落实好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确保科学民主决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强化“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思想,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开创学校党建工作新局面。二是督促有关二级学院落实好整改工作,反馈意见中涉及到的二级学院分别按照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按规定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和组织生活会。三是对全校14个二级学院贯彻落实《宿州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四是2016年10月下旬到11月下旬,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基层党组织建设调研督导工作,有效促进了各党总支和党支部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8)党委对团的工作领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学校党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出台了关于加强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加大对群团工作的研究力度,整改工作以来,学校党委会研究团建工作的议题已达7个。三是提拔配备了校团委书记。四是制定了团学“两代会”制度,于2016年12月10日召开共青团宿州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暨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团学“两委”委员。

(二)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干部队伍建设滞后

(9)干部选拔机制不畅,中层干部老化严重,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宿州学院关于全面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二是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四讲四有”等活动,设置党员先锋岗、示范岗,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正在研究制定《宿州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近期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新一轮干部聘任工作,逐步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2016年12月上旬,按照组织规定任命、选举了校团委书记。

(10)自设职位安排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照2014年省里对我校认定的机构编制数,目前没有新的超配,并将在新一轮干部聘任中消化以前自设的职位。

(11)人事招聘中存在裙带关系。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对学校原有的“教授、博士子女本科以上学历予以安排工作(人事代理)”的规定停止执行。二是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岗位梳理和排查工作,建立台帐,反馈意见中4个部门的5名人员除两人因专业和工作需要在岗外,另外3人已离开原岗位。下一步学校将通过进修和培训,逐步优化有关人员的学历和能力结构。三是制定《宿州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整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非在编人员管理长效机制。

5.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12)机关党支部设置不符合规定,“三会一课”流于形式,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委“八个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我校已于2016年7月10日前完成了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下一步学校将在干部换届时落实巡视组要求,优化机关党支部设置。二是制定《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印发《党支部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学校党支部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知识测试,1735名师生党员参加学习党章知识集中测试,1182名师生党员参加学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知识集中测试。四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截至2016年11月底,校领导带头上党课10次,处级干部上党课95次,党支部书记上党课59次。五是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六是完成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和整顿提高工作。七是召开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下一阶段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八是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围绕三个专题深入开展学习讨论,结合“五查五看”谈学习体会,采取多种形式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学习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效。

(13)党员学习教育不够实,有的党员干部对党的基本知识知之甚少。

整改情况:一是编印《党的基本知识汇编》,组织全校党员进行集中学习,有效促进了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二是利用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举办了第二期学生党员发展对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网络培训班,315名学员参加了专题培训,遴选9名教师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全省高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网络培训班。

(14)党员日常管理缺失。

整改情况:制定了《宿州学院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试行)》《宿州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暂行办法》等文件,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教育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15)党费收缴专项整治后仍不足额。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整治,按照规定足额补交了党费,726名教工党员共补交党费50.3171万元。二是党费收缴专项整治报告按时上报省委教育工委,经与省委教育工委沟通,我校党费收缴专项整治工作已按要求完成。三是制定并实施《宿州学院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定期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16)失联党员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中排查的87名失联党员,目前均已取得联系,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其中纳入组织管理56人,不予承认党员资格30人,自行脱党除名1人。二是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回头看”工作,对个别应转出而没有及时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和“口袋党员”进行了规范管理和妥善处置。三是针对毕业生党员管理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宿州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严防“口袋党员”再次出现。

6.人才队伍建设乏力

(17)高层次人才引进乏力,人才流失现象较突出。高层次创新团队少,高职称高学历教师比例偏低。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创新高校用人机制加强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教人〔2016〕5号)精神。二是梳理2013年以来学校人才流失情况,分析原因,制定并落实《宿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和人才团队管理办法》《宿州学院“大泽学者”选聘及管理办法》《宿州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吸引和留住一批高层次人才,逐步解决高层次创新团队少、高职称高学历教师比例偏低等问题。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7.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严实

(18)领导作用发挥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充实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认真落实《宿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了《宿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等文件,党委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重要问题。三是结合“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滥发津补贴、吃空饷等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8名科级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已全部整治到位。

(19)压力传导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力度,把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体系,加大考核权重,教学单位由20分提升至24分,机关部门由5分提升至10分。根据《宿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重点任务,分级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中期督查和年末考核,对工作不力的给予责任追究,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基础。三是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二级学院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出台新时期廉政建设整改方案,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习领会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强工作台帐管理。

(20)“一岗双责”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宿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校党委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从严从实落实“一岗双责”,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二是修订完善《宿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做好分管部门干部教育引导和监督工作,加强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三是制定《宿州学院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给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发放了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手册,对落实主体责任的事项进行全程详细记录。四是把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五是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严肃问责,给予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5人、通报批评2人。

8.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21)聚焦主业不集中。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宿州学院关于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实施意见》,纪检部门人员已全部退出议事协调机构,确保聚焦纪检监察主业。二是在学校新一轮干部聘任中,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加强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学习培训,组织纪检人员系统学习了廉洁自律准则、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执纪审查能力逐步提升。四是纪检部门进一步聚焦主业,不断强化主责意识,集中精力开展执纪监督问责工作。

(22)执纪问责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构建“党规党纪学习长效化,纪律审查研讨经常化”工作机制,加强党规党纪学习,不断提高纪律审查能力。二是落实《宿州学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对2013年以来的信访举报件认真“回头看”,特别是对后勤有关人员涉及的问题重新梳理核查,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分类办理,该纪律处分的及时处分,该组织处理的及时处理,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2016年10月25日,省委巡视组移交给我校党委问题线索15件,我校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目前,全部进行了初核,立案3件,全部了结,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12人,处置率100%,办结率100%。

(23)开展监督不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宿州学院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宿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宿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宿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主动深挖细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提高纪律审查效率和水平。二是纪委提高主动监督意识,牵头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主动开展监督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违纪问题的整改,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举一反三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9.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24)“三公经费”超支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编制“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未出现“三公经费”超支问题,今后将长期坚持。二是严格执行《宿州学院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宿州学院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宿州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人员暂行管理规定(修订)》《宿州学院办公室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三公经费”财务管理,确保不突破标准、不超出预算。

(25)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对《宿州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有关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将劳务费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二是梳理学校津补贴发放的类型和结构,印发了《宿州学院非财政资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拟修订的《宿州学院劳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同时进一步规范绩效工资发放和有关劳务费管理工作,严格财务管理,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劳务费。三是深入开展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清退各类不规范津补贴共计975713.6元。四是给予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4人。在2016年度学校民主生活会上,校党委就津补贴发放等问题作了深刻反思和自我批评。今后学校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规范此项工作。

(26)公务接待时有违规。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宿州学院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二是结合学校全覆盖审计工作,对2013年以来的违规公务接待进行全面整改,共清退违规招待费42122元。三是开展了“酒桌办公”专项整治,通过校园网、手机短信、办公系统、电子屏等广泛宣传学校“酒桌办公”专项治理规定,专项整治报告已按要求报送省委教育工委。

10.从严治学不够有力

(27)违反保密规定制作试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等文件,切实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试题印制工作的管理,自主招生试卷全部委托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单位印制,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8)学生转专业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宿州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暂行)》。二是从2016级学生开始,严格审核学生转专业申请,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三是及时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廉洁隐患。

(29)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态度暧昧。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办法》《宿州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制定《宿州学院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试行)》,召开了学校学术委员会及科研项目负责人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加大对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教育和宣传力度。二是对2013年以来涉嫌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10名教师报送的11篇学术论文“复制比”检测高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对其中存在重复自己已发表的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内容较多的2名老师提出严厉批评。

11.后勤资产财务管理问题突出

(30)后勤管理比较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部门职责,防止推诿扯皮。二是制定并严格执行《宿州学院托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全面落实“零租赁”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三是对2013年至2016年6月食堂委托管理公司自愿缴纳的条件占用费,全部转入学生奖助专项基金,专款专用。四是进一步理顺后勤资产管理关系,彻底扭转后勤管理混乱局面。

(31)资产出租乱象丛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修订)《宿州学院管房屋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宿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理顺了国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职责,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房屋出租出借管理。二是全面开展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专项排查,清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不规范问题。东校区第三食堂超市已公开拍租,现正在签订合同阶段;原隋园餐厅、印刷厂已停业封存,待西校区统一规划后学校再行研究处理;东校区医院于2017年7月合同到期后再履行程序公开招标;对艺林幼儿园,学校严格依据合同规定收缴其所欠租金和处理。三是严格落实《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宿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宿州学院管房屋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逐步解决学校资产出租乱象丛生问题。四是对两名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分别给予严重警告和诫勉谈话处理。

(3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有关部门化整为零报销费用等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重复支付21万元工程款问题已通过诉讼全部追回,给予诫勉谈话5人、通报批评1人。有关人员自批自报的电话费已退还学校并向党委作出了书面检讨。以不实票据报销差旅费的两名学生已退还报销的差旅费。二是制定并落实《宿州学院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宿州学院非财政资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宿州学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巩固“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专项整治成果,杜绝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现象。

(四)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隐患

12.基建维修工程漏洞较大

(33)基建维修项目违规发包。

整改情况:一是对正在实施的基建维修项目进行全面梳理,违规发包事项已得到全面纠正。学校2012年建设的第三食堂的勘查和设计招标、议标和签订合同均按程序进行。二是制定并严格落实《宿州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宿州学院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宿州学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宿州学院基建工程变更、签证办法(暂行)》《宿州学院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工程招标不规范、审批手续不完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34)基建维修工程变更随意。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宿州学院基建工程变更、签证办法(暂行)》《宿州学院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在基建维修工程实施过程中采取加强项目前期论证、提高图纸设计质量、对工程量清单实行跟踪审计、严格限制暂估价材料设置、加强项目施工现场条件的调研和预测等措施杜绝基建维修工程随意变更行为。学校2010-2011年间建设的逸夫楼,基于当时办公和教学的实际需要,按照程序对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三是加强对基建维修项目合同的审查,加大对建设维修项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发挥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作用。

(35)领导过多参与有干预之嫌。

整改情况:制定了《宿州学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宿州学院非政府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宿州学院关于领导干部招标采购工作“十五不准”的纪律规定》,明确规定校领导、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国资处(学校负责招投标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不再担任评标专家,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管理工作。2016年5月以来,学校领导没有参加任何评标活动。

13.科研经费支出违规严重

(36)科研经费支出中,有的虚开发票套取资金;有的超范围报销无关费用;有的超标准领取劳务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出台《宿州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试行)》《宿州学院专利管理暂行办法》和《宿州学院非财政资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宿州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科研经费使用的范围、比例及预算调整程序,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规范性审核,严格按照各级各类项目管理及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签批。二是调整、修订了财务报账相关规定,规定各类科研活动必须据实支出,以真实、合法、有效票据进行报销,要求票据内容完整,交易证明齐全,票据单位与交易明细一致,对于票据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认真梳理各类科研项目管理流程,细化项目申请、立项、实施、结题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实行全面预算控制,提升预算编制质量,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监管,规范财务收支和报销工作流程,加强课题财务决算审核。四是每年组织一次二级学院和科研项目负责人培训活动,专题学习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五是清退违规支出的科研经费351495元,对8名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14.服务外包和物资采购存在权力寻租空间问题

(37)食堂、超市等外包不透明。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研究制定《宿州学院托管食堂监管管理办法》《宿州学院超市监管管理办法》,加大对食堂和超市的监管力度。二是进一步规范食堂外包管理。学校第三食堂因2014年评估在即,急待投入使用,为减轻学生就餐压力,经学校研究,由校领导带队,后勤服务总公司、国资处、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到有关企业现场考察,提出建议名单,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餐饮企业,该食堂合同于2017年到期后按程序报批进行公开招标。东校区第一(含西校区学生食堂)于2016年8月、第二食堂于2015年8月已公开招标确定了餐饮企业。三是东校区第三食堂二楼超市于2016年12月28日进行了公开拍租,目前正在商签合同。四是多次与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埇桥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经侦中队联系、沟通,公安机关承诺加大对陶惠娟网上追逃力度。

(38)大宗物资采购不公开。

整改情况:一是学校所有食堂,以及水电、公寓等全部通过招标委托经营,对主副食品、劳保用品等材料不再实行集中采购,彻底消除廉洁隐患。二是研究制定食堂、水电、公寓的监管办法并严格执行。三是对后勤服务总公司以往采购的米面油等大宗物资票据和程序进行了认真排查,给予诫勉谈话1人。

(39)教材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自2016年起,进一步规范了教材采购,2016年7月19日的教材招标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教材、合理设置招标采购参数量化评标招标、预先分好包,严格按标书上的中标商家数确定中标商。二是从2014年开始,已按采购成本价核定收取学生教材费,对尚未毕业的学生,一律按照采购成本价与学生结算教材费。三是对2013年以来的教材发放劳务费进行了整改,共计清退104040元。四是将教材管理费结余部分及其清退部分用于学生奖助学金等。五是从2016年起,学校教材实行零库存管理,教材发放工作由中标商自行组织人员完成,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商自理,学校不再组织本校及社会人员承担教材发放、整理、市内(校区)短途搬运等相关工作,也不再与中标商签订收取教材管理费协议和对校内人员发放教材管理劳务费。六是给予诫勉谈话1人。

15.校企合作存在截留资金风险问题

(40)部分二级学院与企业开展实习实训合作中,存在截留隐匿合作管理费的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对二级学院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加强实习实训合作管理,学校各二级学院的所有实习实训均需签订协议,经费上交学校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消除隐匿合作管理费隐患。

(五)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6.全面检查、对标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梳理问题、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制定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二是召开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动员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和部署。三是加强过程监管,要求各党总支和各单位(部门)认真对照检查,分门别类建立台帐,对近期能整改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明确整改的具体步骤、方法、时限和要求,并由责任领导在校党委会上作详细说明。四是学校党委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保证整改工作按时保质推进。

17.建章立制,标准兼治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四个结合”,把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与扎实做好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专项治理、学校全覆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共同发力,不留死角,标本兼治。二是推进制度全覆盖,通过现象看本质,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学校开展巡视以来,全校共制定(修订)规章制度62项,其中涉及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的22项、师资的4项、教学的4项、科研的5项、团学的4项、后勤资产的11项、内部管理的12项,做到工作推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为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构建了较为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

三、拉升标杆,再接再厉,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绩开创学校发展新局面

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巡视办、省委第六巡视组的有力指导下,学校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但与省委要求和师生期盼还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学校党委将在前一段已有整改成绩的基础上,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工作,全面实现整改目标,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绩开创学校发展新局面。

一是拉升工作标杆。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学校党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入学习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拉升工作标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更大的担当、更自觉的行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动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二是抓好后续整改。学校党委坚持整改目标一以贯之,整改标准只升不降,整改速度只增不减,整改力度只大不小,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对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严格督查验收,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出现“回潮”和类似问题;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攥紧拳头、下狠功夫、上硬措施,以严格的责任落实和刮骨疗毒的决心,把所有问题见底清零;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盯紧不放、持续用力、善作善成,确保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坚决克服就事论事,不断深化整改,研究存在的深层次和普遍性问题,着力构建整改长效机制,确保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在宿州学院落地生根。学校党委在抓好全面整改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把制度落实到从严管党治党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制度的监督约束作用,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真正以强有力的制度执行为学校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架起“高压线”、织牢“安全网”。

四是转化整改成果。学校党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作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转化成果,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结合起来,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结合起来,切实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护“森林”。通过抓好巡视整改,不断提升学校党的建设水平,提升师生员工的士气,鼓舞师生员工的干劲,奋力谱写我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发展的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校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7-2871068;通讯地址:安徽省宿州市东二铺教育园区宿州学院党委办公室;邮政编码:234000;电子邮件:。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