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学院党委关于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9月23日,省委第四专项巡视组对池州学院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25日向学校反馈了巡视意见。反馈意见既肯定了近年来学校党委工作取得的成绩,又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省委第四专项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何根海、校长柳友荣负总责。校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整改清单,细化了整改任务,落实了整改责任。各牵头单位和负责人立说立行、立查立改,认真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正视问题,立行立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整改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正视存在的问题

省委第四专项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学校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问题需要整改:一是党的领导弱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二是党建工作基础薄弱,两个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还存在落而不实;四是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选人用人、招考招聘问题突出;五是执行廉洁纪律有差距,资产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维修、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风险较大;六是宗旨意识淡漠,违反群众纪律问题突出;七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三十条”要求三心二意,“四风”问题时有反复。

(二)坚决贯彻落实巡视整改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1.全面盘点巡视反馈发现的问题。省委第四专项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巡视情况后,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坚持实施周例会制,先后召开12次巡视整改推进会、党委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巡视反馈意见。认为省委巡视组反馈给学校的问题,切中要害,非常深刻;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具体,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抓好整改落实,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实现建设省内一流应用型大学的有力保障。学校党委正视存在的问题,科学分析提出了“学习提高、会议研究、工作落实、建章立制”的整改思路,认真归纳制订了37项主要问题和75条整改任务。

2.科学研究制定整改清单,抓实抓细巡视整改工作。学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何根海同志、校长柳友荣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于9月18日至12月25日召开了12次巡视整改工作会议(党委会议)。研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建立了整改任务台帐,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部署“两学一做”、“管党治党宽松软”工作,推进落实巡视整改任务。经过9次意见征求,学校党委明确了建章立制28条、会议研究解决2条、学习提高6条、工作落实39条的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马上整改,确保1个月内整改到位;对于需要专项整治的,专题研究、细化任务,确保2个月内整改到位;对于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半年内见到明显成效、一年内整改到位。对所有整改任务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个,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二、全面梳理,盘点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落实“两个责任”和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

对照“落实‘两个责任’和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我们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1.针对“党委主体担当意识不强,谋大局谋发展能力不强”方面的问题,已进行以下整改:

一是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管党治党宽松软”专项整治,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认真对照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二是对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提高党委谋大局谋发展能力,自8月以来,校党委中心组安排了5次集中学习活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红军长征精神,学习了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学习了省委领导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第四专项巡视组对我校党委的巡视反馈意见;三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研读党章,部署“管党治党宽松软”专项治理,校领导分别作了中心发言,学习了《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及省直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四是深入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结合学校实际,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目前已经完成食堂、物业、保洁等项改革;五是积极稳妥解决校园置换搬迁遗留一系列相关问题,目前正积极与池州市政府沟通协调,争取“安居工程”项目早日开工。

通过一系列学习及工作部署,强化了党委的主体责任,把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落实到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落实到办学治校各层面,落实到日常管理各环节。

2.针对“党建工作基础不牢”方面的问题,已进行以下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了《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强化基层党建工作;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将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党政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务工作;三是关于“有的二级学院,一年党建经费只有3000元”问题,2016年度第17次校长办公会对组织部提交的“增加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预算”问题进行了研究安排,明确党建经费拨付按总支安排,制定出台党建经费使用办法,避免出现党建工作经费使用沉淀等情况,2016年度第22次校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提高兼职党支部书记待遇的报告,同意通过纳入绩效工资的方式提高有关人员待遇问题。

3.针对“党员集中学习教育还不够扎实”方面的问题,已进行以下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遵守党章意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二级学院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规等,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

4.针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单一,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还没有把握住”方面的问题,已进行以下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严格课堂教学、校园网络、校园文化、报告会、社团活动等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加强领导,各部门广泛参与,形成学生思政工作大格局,研究制定了《中共池州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加强校园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利用网络、媒体、广播等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在校园网开设一系列宣传专栏,以校园先进的人与事感动教育学生,目前校园网以“两优一先”等系列报道,开设宣传教育专栏;四是研究制定了《中共池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池州学院关于报告会等“一会一报制”的实施意见》。

5.针对“校党委管党治党不严,主体责任落而不实”方面的问题,已进行以下整改:

一是明确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班子的集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学校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二级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二是明确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好带头作用,做到党风廉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关于“少数中层干部作风不正,不讲大局”问题,出台了《池州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省委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完善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四是制定《池州学院基层党建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使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五是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实行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六是关于“后勤集团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学校正积极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已将后勤集团撤并,截止到目前为止,已解聘后勤用工人员214名,其相关工作职责已合并到总务后勤管理处,同时安排对原后勤集团财务进行专项审计。

6.针对“纪委履职宽松软,监督责任空中飘”方面的问题,已进行以下整改:

一是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关于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了《池州学院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二是加大对巡视和审计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学校纪委每月向上级纪委报送本单位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数据,对上级纪委(纪检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快查快办,严格纪律审查程序,做到全程留痕;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强对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管党治党不到位、不尽责的,严肃问责、限时整改;四是着力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执纪审查能力,继续深化“争做守纪模范、争当执纪尖兵”活动成果,加大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力度;五是关于“2013年以来,校纪委对群众举报的25件问题线索,立案13件,仅对1名涉嫌违法的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问题,学校党委对2013年以来的25件问题线索逐条进行认真分析,并再次核查,核查结果在问题线索核查中均有体现。党委认为调查处理结果恰当,相关处理结果已通报至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六是关于“违规超标准购乘公务车”问题,对照上级有关规定,对学校现有公务用车进行清理登记,包括行驶公里数、使用年限、车辆状况等,对不符合公务用车配置的车辆实施公开拍卖处置(奥迪皖R90008正进行挂网拍卖)。

(二)执行廉洁纪律情况

对照“执行廉洁纪律”的问题,我们深入学习贯彻有关廉洁纪律条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意识。

7.针对“国有资产监管缺失,腐败隐患较多”方面的问题,已进行以下整改:

一是2016年6月学校开展了国有资产专项清查,摸清学校资产“家底”,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粘贴固定资产标签,对存在问题的认真加以整改,建立了国有资产设备管理机制,追回私用的公用设备,坚持杜绝公用设备私用现象发生;二是强化“管人、管事、管资产”的意识,依法明确国有资产管理占有者、使用者的责任,建立起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体系,构建起“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谁占有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三是修订完善了《池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池州学院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池州学院采购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严格资产配置管理,提高国有资产在教学、科研中的使用效益;四是严把资产“使用关”,严格自用资产的内部管理流程,减少资产的非正常损耗,加强资产日常管理,规范资产购、管、用行为,定期与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帐物核对,与财务处进行账账核对,做到账账、账物相符。

8.针对“财务管理混乱,违规现象严重”方面的问题,已进行以下整改:

一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财经法规和学校财经制度;二是对学校设立的所有账户进行摸排。目前使用中的账户,基本存款账户1个和专用存款账户4个均有开户许可证,一般账户按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均有备案;三是将食堂及原后勤集团清算临时账户予以注销(20000190399410300000018,一般账户);四是关于“收支两条线”问题, 2013年11月30日有678.89万元未上缴财政,此款于2013年12月上缴617.43万元,余款2014年1月退学生住宿费。2014年有238.46万元未上缴财政,此款于2015年1月完成上缴。2015年至今,所有非税收入足额上缴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9.针对“执行招投标不严格,基建工程管理漏洞多”方面的问题,已进行以下整改:

一是建立变更审批机制;二是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严禁相关责任人干预工程建设,随意提出变更;三是在设计合同条款中增加对图纸质量的索赔条款;四是严格执行2016年1月30日印发的《池州学院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池州学院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等制度;五是工程项目包括附属工程必须严格下列程序确定施工单位:(1)政府采购资金限额标准以上项目,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申报采购计划,经省财政厅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采购方式组织招投标工作。(2)相关工程在实施招标时主体工程与附属工程一同招标;主体工程单独招标后,附属工程必须招标,否则不予审核通过。(3)5万元以上、政府采购资金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由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4)2万以上、5万元以下项目由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开招标。(5)2万以下项目,采取在施工单位备选库中随机抽取施工单位。

(三)执行组织纪律情况

对照“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我们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精神和新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组织制度,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0.针对“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差距”方面的问题,已进行以下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中共安徽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二是10月份制定出台了中共池州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9月份,2016年度第21次党委会议对党委成员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四是胜利召开中共池州学院第二次党代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高质量通过了“两委”工作报告,确定了建设省内一流应用型大学的目标任务。

11.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违规决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突出”方面的问题,已进行以下整改:

一是学校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出重要批示精神,把《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真正把握《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基本思想,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二是关于“长期由基建领导小组代替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作决定”问题,当前,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基建工作情况汇报,负责审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基建规划、投资计划、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方案、重大变更调整等事项,进一步明确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是基建工作执行机构,对校长办公会、党委会负责,负责基建工作全过程管理;三是关于“校党委违规决策,擅自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校党委研究对超职数的3名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调整;四是10月份已修改完善《中共池州学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池州学院校长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将“集体领导、科学决策、规序规范、运行公开”原则贯彻落实到学校管理的全过程,印制了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申报表,杜绝临时动议现象发生;五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反对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两种倾向,计划2017年1月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12.针对“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方面的问题,已进行以下整改:

一是修订学校《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干部挂职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干部教育培训实施办法》等系列制度,推进干部选任工作常态化,健全干部选、育、管等方面的长效机制;二是组织有关干部人事纪律方面的政策学习,开展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情况的系统排查,适度重组现有机构,减少处级岗位数,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三是开展了“干部人事管理”专项整治,对学校2013年以来干部人事管理和日常监督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梳理存在问题,目前除“超职数配备干部”及“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需结合学校内改统筹解决之外,其余问题都已及时整改到位。

13.针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突出”方面的问题,已进行以下整改:

一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等刚性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维护编制权威性,杜绝工作随意性;二是严明干部工作纪律,严格干部选任程序,进一步规范我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自觉抵制跑官要官等歪风邪气;三是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最新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探索出台池州学院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交流轮岗和能上能下等相关办法;四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从教学一线选拔具有管理经验的高职称、高学历人员从事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业务管理工作,注重选拔管理岗位长期默默奉献、埋头苦干、不事张扬的老实人、正派人,注重选拔符合好干部标准的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

14.针对“招考招聘乱象丛生”方面的问题,已进行以下整改:

一是重新修订出台了《池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池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二是加强监管机制,规范招聘程序,建立招聘工作监督责任机制,使招聘流程层层责任到人、步步监督到位;三是学校将进一步厘清各有关部门岗位用人情况,同时进行反思,坚持按需定岗,唯才录用,严格程序,杜绝各种打招呼等人际关系因素,严格按岗位需要确定用人条件;四是制定出台了《池州学院临时用工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五是健全定期专题研究进人工作机制,目前,学校已完成2017年第一批次进人工作,梳理汇总了各单位招聘计划情况,督促指导各单位及时做好招聘工作。

15.针对“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问题突出”方面的问题,已进行以下整改:

一是制定《池州学院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凡提必核”的要求,进入考察环节的拟提拔为副处级领导干部的人员参照《池州学院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执行,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本人婚姻变化、因私出国境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待核查通过后方可上会讨论;二是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同时构建个人有关事项不实申报的预警体系,安排专人在年度个人事项报告表交来之后,仔细核查,结合平时了解的情况,对疑似不实填报人员,针对不同类型情况,采取告诫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整改、停职检查、党纪政纪处分等举措;三是关于“2015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情况”,2016年度第29次党委会议研究,对我校抽查发现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9名同志,学校党委对涉及到的有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责成当事人提高认识,改正错误,进行更正补报。

(四)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

对照“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我们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拒腐防变能力。

16.针对“教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方面的问题,已进行以下整改:

一是出台《池州学院会员困难补助和慰问管理暂行办法》;二是修订《池州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和《池州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为青年教师进修培训、挂职锻炼提供政策支持;三是修订《池州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四是加大推进教职工安居工程的力度;五是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协调教职工孩子入托入学问题;六是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积极慰问家庭生活困难的青年教职工;七是建立电子邮箱,鼓励广大教职工参与绩效工资改革,建言献策,发表意见,绩效方案实施一年以后,根据实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八是相关职能部门在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的时候充分考虑一线教职工的利益,听取一线教职工的意见。

17.针对“侵害学生利益问题突出”方面的问题,已进行以下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池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上明确了学校设立“学生奖助基金、校内资助基金”,要求“校内资助基金”以学校年初预算非科研学校事业收入数据为基数,按不低于4%提取,列入年初预算。校内资助经费实际使用以上年度学校财务决算报表中的事业收入数据为基数,按不低于4%足额提取,用于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助学贷款(含贴息)和助学贷款风险补偿等。校内资助经费不得提而不支、多提少支,不得将用于学生管理方面的经费冲抵校内资助经费支出。基金的提取和使用纳入学校预决算管理,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二是在执行层面上,学校在2015年进一步挖掘勤工助学岗位、提高勤工助学津贴标准,达到酬金每小时不低于8元标准。学校在2016年5月,进一步提高校内奖助学金标准,规范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按时缴纳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等,确保省政府(皖政〔2007〕74号)文件规定落实到位。

18.针对“办公用房超标、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买烟买酒”方面的问题,已进行以下整改:

一是坚持公务接待安排以学校食堂定点为主的原则。每次接待来客按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杜绝除外事活动以外的公务接待用酒行为;二是财务人员严格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做到“四单”齐全才予以报销;三是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励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19.针对“滥发津补贴现象严重”方面的问题,已进行以下整改:

一是2016年度第31次党委会议研究开展“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对学校现行实际发放的津贴补贴项目,逐项查找政策依据、逐项梳理发放标准;二是开展2015年劳务费发放清理自查工作,对具体支出项目、支出依据、经费来源逐项排查;三是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完善学校《非工资性收入发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劳务费发放依据、标准及程序等,规范劳务费发放工作;四是统筹加强学校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

20.针对“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方面的问题,已进行以下整改:

一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完善学校内部规章制度框架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二是依法依章、有序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修订完善议事规则2项、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学术工作委员会章程各1项、科研经费使用制度1项、基础建设管理制度1项、财务管理制度2项、资产管理制度5项,并重点开展责任审计工作。针对巡视整改建立的38项规章制度已经汇编成册;三是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用制度制约权力和规范从政行为,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寓于各项政策和措施之中;四是根据《池州学院章程》,制定《池州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池州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调整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工作委员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经过两个月的工作,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下一步任务仍然艰巨,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和涉及体制机制的矛盾,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相关领域改革逐步加以解决。我们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所有整改事项改彻底改到位。

(一)强化主体责任,推进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校党委将进一步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后续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把抓好整改工作与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管党治党宽松软”专项整治、与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及省内一流应用型大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紧盯不放,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严格督查验收,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不断深化解决的干部人事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校党委将结合新一轮内改统筹解决;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咬定青山不放松,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更加注重治本,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今年以来,校级层面已出台制度性文件46件,其中7月以来出台38件。近期,学校将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有关管党治党宽松软专项治理、规范决策议事、加强基层党建、严格财务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多项制度,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66-2748895;传真:0566-2748789;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池州学院;邮箱:

中共池州学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