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能源学院2017年招聘公告

根据人社部【2010】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相关规定及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教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突出重点,招聘专业紧缺教师,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具体实施本年度的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负责与招聘工作相关的日常事务。

三、招聘岗位

2017年博士教师招聘计划按省人社厅、教育厅批准的计划执行,具体岗位及专业见《山西能源学院2017年招聘博士专业一览表》(附表2),招聘以表中所列专业优先。

四、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学历要求:获得海内外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博士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8周岁。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项目或正在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五、工作待遇

安家费在引进当年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发放50%,剩余50%分4年发放完毕;津贴在引进当年享受3.5万元,第二年按其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执行相应等级;科研经费使用按学院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六、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学院2017年招聘博士工作方案经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在省教育厅、人社厅和学院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应聘人员报名

应聘者可携带报名材料到山西能源学院人事处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山西能源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见附表1);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

4.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科研项目等电子版材料。

(三)审核、确定面试名单

人事处将应聘人员材料整理分检后,提交学院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内容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内容一:教学能力测试,面向本科教学,自主选择内容。

内容二:学术汇报(学习经历、科研成果及来院后工作思路)。

内容三:专家提问、答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五)考察

1.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2.考察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谈话、情况核实等形式进行;

3.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体检

人事处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员

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院党委会研究确定。

(八)公示

拟聘结果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

(九)办理手续

经上级部门核准,确定为拟聘人员后,由学院人事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招聘纪律

(一)学院公开招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由省人社厅、教育厅共同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九、方案解释权在学院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63号

网 址:

电子邮箱:

电 话:0351-2167648 0351-2167650 13935197992

联系人:董老师、张老师

附表1:山西能源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doc

附表2:山西能源学院2017年招聘博士专业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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