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擅自使用未取得许可证的射线装置被监管点名

千龙网北京3月16日讯 近日,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津市环改字[2017]3号”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显示,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因违规被点名。

信息显示,天津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1月9日对天津海运职业学院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天津海运职业学院XXH2505型射线装置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擅自进行使用。

天津市环保局表示,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决定责令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在XXH2505型射线装置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前停止使用,并于2017年3月25日前办理许可证。

逾期未改正的,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将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实施行政处罚:“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