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自主招生:最优惠至一本线 南京大学自主招生程序

-  三、招生人数和专业:

-  计划招生人数为2017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招生专业(类)如下,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报考。报考学科竞赛类的专业,应与竞赛科目相一致。

-  四、网上报名:

-  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报表,上传个人证件照须为高考报名或近期未经PS的照片。未按要求填写、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申请。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不需要再寄送纸质材料,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  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  1、个人陈述(不超过800字),重点描述学科特长表现及发展潜质;

-  2、由报名系统生成,且经中学核实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南京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扫描件;

-  3、经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  4、证明考生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及有助于显示考生具备所报考专业(类)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研究成果、发表文章等)原件扫描件;

-  5、有助于体现考生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的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

-  小编提醒:因证明材料过多不便扫描上传的(如出版物),可先上传证明材料首页扫描件,然后将完整文本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并附上《南京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签字盖章后的原件。证明材料须确保在报名截止前寄达,接收后不予退回。提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与《南京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中所列项目一一对应。

-  五、初审和公示:

-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考生高中阶段思想品德状况、获奖情况、研究成果、发表文章等所展现出的学科特长和发展潜质,以及个人兴趣、专家推荐意见、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等,对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测试资格名单,并于4月底公布。

-  六、复试:

-  1、时间:6月10日、11日

-  地点:学校仙林校区

-  内容:笔试(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和面试。

-  2、笔试主要考查学生运用已有知识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发展潜力。

-  3、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计入总成绩。

-  4、其中报考“学科竞赛类”并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免笔试,只需参加面试(单独计算成绩)。

-  5、在校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组成、分组情况和学生面试顺序均由抽签随机确定,确保测试环节的公平公正。

-  七、资格认定及优录政策:

-  根据各招生专业(类)的测试人数和考生测试成绩分类别、分专业划定优录资格线,确定优录对象名单。

-  1、经学校测试认定为“优秀”者享受一等优录政策,“合格”者享受二等优录政策。

-  2、优录对象公示总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其中享受一等优录政策的人数比例不超过公示总人数的40%。

-  3、具体优录政策如下:

-  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直接录取;

-  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线下20分内可直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提供。

-  其中,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以及其他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上海市、浙江省二等优录政策分数以报名系统公布的认定结果为准。江苏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

-  八、录取:

-  1、学校严格执行三级信息公开制度,自主招生测试资格名单、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  2、未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将依据经公示的优录条件及专业进行录取。

-  3、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不再与考生签订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结果或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结果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

-  4、学生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