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省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共基础每日一练(3.20)

2017年甘肃省大学生村官QQ交流群:475183306

【面授】2017甘肃大学生村官笔试辅导课程

【网校】2017甘肃大学生村官笔试辅导课程

【导语】甘肃大学生村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甘肃大学生村官考试。

1.甲乙二人结婚后购得一处房产,以甲的名义办理了产权登记后甲瞒着乙将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而乙对该房屋买卖行为不予认可。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2.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下列属于人格权利的是()。

A.肖像权 B.选举权 C.申诉权 D.休息权

3.行政处罚只有()。

A.对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人实施

B.由公安机关执行

C.处罚公务员或公民个人,而不能处罚单位或组织

D.是国家特定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个人或组织依法采取的惩戒措施

4.八岁的小乐具有音乐天赋,创作了一首乐曲。关于该乐曲的著作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乐享有该乐曲的著作权

B.小乐的监护人享有该乐曲的著作权

C.小乐不享有该乐曲的著作权

D.小乐及其监护人都不享有该乐曲的著作权

5.在我国,既是公民基本民主权利,又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与标志是()。

A.生存权、劳动权 B.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C.言论、集会等自由权利 D.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

查看答案解析

更多内容请及时关注甘肃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相关推荐:

2017年甘肃省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共基础题库

2017年甘肃省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港口制度

2017年甘肃省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常识备考之邓小平理论

2017年甘肃省大学生村官QQ交流群:475183306

【面授】2017甘肃大学生村官笔试辅导课程

【网校】2017甘肃大学生村官笔试辅导课程

【导语】甘肃大学生村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甘肃大学生村官考试。

1.【答案】C。解析:题中房产为夫妻双方婚后够得,虽然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仍然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甲以自己的名义处分房产没有经过乙的同意,属于无权处分。根据《买卖合同解释二》相关规定,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据此排除B、D。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是①无权处分行为②受让人善意③支付合理对价④公示。本题中甲的处分行为构成无权处分,且受让人是善意不知情,支付合理的对价以及登记公示,所以符合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的后果是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据此选择C。

2.【答案】A。解析:人格权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现代世界各国宪法均将人格权的保护放在重要位置,民法中也有特别人格权或一般人格权的规定。同时,根据各种人权国际公约和人权法学理论,人格权也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故本题选A。

3.【答案】D。解析:实行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并不要求与被行政处罚的主体之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AB项错误。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C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D。

4.【答案】A。解析: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主体包括:(一)作者,并且不要求民事行为能力,没有年龄要求;(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八岁小乐符合要求享有著作权,故答案选A。

5.【答案】B。解析:《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的和标志。故本题答案为B。

查看试题

更多内容请及时关注甘肃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相关推荐:

2017年甘肃省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共基础题库

2017年甘肃省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港口制度

2017年甘肃省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常识备考之邓小平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