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铜仁市健康职业学院招聘2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保证新增人员基本素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拟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院组织人事部(以下简称“学院招聘办”),具体负责人才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符合招聘职位的具体条件和其他要求;
(二)专科学历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4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4月10日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信息将在铜仁网或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要求,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
2.报名方式、时间及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于2017年4月10日至1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持《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2017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4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照片到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铜仁市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3号楼6楼)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在职在编人员在《报名表》中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加盖公章)。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须交纳考试考务费100元。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标注有“★”字符号的紧缺专业职位除外),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其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考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3.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7年5月5日至6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领取。
(三)考试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2017年5月7日。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人员原则上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考生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将在网上公布(网址同上)。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与招聘职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职位合格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学院组织人事部考察后统一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在职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于7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
6.其它经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在学院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六、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招聘工作失职、渎职和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七、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5218571(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监督电话:0856-5211655(铜仁市纪委第六纪工委)
原标题: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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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资格条件一览表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