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法检两院工作报告

云南网讯 3月20日上午,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应出席代表330人,因事因病请假10人,实到代表320人,符合法定人数。

张静代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作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届内,共召集人代会5次,召开常委会会议37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7个,组织开展执法检查16次、工作评议13次、专题询问5次,专项工作视察、调研39项,作出决议决定48个,选举和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74人次,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报告》建议,未来五年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更加注重发挥人大制度优势,更加注重维护法治权威,更加注重回应群众期盼,更加注重解决短板问题。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促进保山跨越发展。《报告》就开展今年工作提出:以推进精准立法为主导,在地方立法上有新突破;以推动中心工作为重点,在监督工作上有新实效;以促进跨越发展为核心,在决定重大事项及人事任免工作上有新作为;以增强代表活力为根本,在代表工作上有新进展;以提升履职水平为目标,在自身建设上有新提高。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吴邦胜作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晓铭作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办法》。

云报全媒体记者 朱金磊 通讯员 杨景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