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学院教务处在线教学自主学习平台电子化公开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依据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宜财〔2014〕243号政府采购通知书要求,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学院的委托,现就宜春学院教务处在线教学自主学习平台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
1、项目编号:JXYCCG-2014-243-4
2、项目名称:宜春学院教务处在线教学自主学习平台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数量、技术参数:宜春学院教务处在线教学自主学习平台等设备,含安装。(具体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清单)。
本项目政府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万元;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8)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缴纳(可现场缴纳,如需邮寄;另收50元邮寄费用),售后不退。
6、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宜春财政局网(政府采购)、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上下载标书。
7、网络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8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网络报名的投标人必须于2014年8月24日17:30(北京时间)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标书费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须知:
8.1、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单独装订,与其他投标文件分开密封,并予以“资格标”注明,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8.2、本次所投货物设定为一个包,投标人应考虑自己的供货能力、安装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进行投标,产品供货及服务必须能全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按期完成供货及服务,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设备招标采购预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对预中标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检测费用由预中标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与招标要求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8.3、投标人必须独立响应招标,一旦中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4、本项目供货报价中应包括以下费用: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货、验收及安装时产生的材料施工费、税费、零配件费、货物的备品备件、附件费、验收相关费用及中标中介费(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等费用。
8.5、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必须于2014年9月10日前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8.6、付款方式: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待全部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下例单据(A、B、C)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按合同总价支付95%的货款,余款5%在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由采购人在七日内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方式。
A、采购人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宜春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8.7、投标人应负责对所投产品进行供货,直至验收合格;投标人应负责对所投产品按三年质保期免费质保,另有规定的除外。
8.8、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其产品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如发现伪劣三无产品将取消中标资格、中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9、其它条款:投标单位要求填写好分项报价、总价及采购人部分末注明的材料参数。
10、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1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8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并委派投标代表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标书解码及参加资格原件审查,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其它告知:
12.1、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12.2、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已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南昌市孺子路47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保证金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1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95-323399813319341110
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18970580921
联系人:陈先生
14、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财政局网(政府采购)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
15、发布招标公告后,招标人如需更正招标文件及其内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公告公布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发布网上更正公告。
16、发布招标公告后,招标人如需变更招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公告公布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日发布网上变更公告。
17、本次公开招标开标后,招标人对经专家评委审核后的综合得分情况汇总后,须在开标会现场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序公示前三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1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招标文件任一内容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需加盖符合项目资格投标单位的原色公章)的形式与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否则,逾期不予受理并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一切内容。
特别提醒:
1)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证书除注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其他资格要求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凡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会现场均予认可);
2)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3)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投送纸质标书。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纸质版按照以下要求填报:技术商务标、资格标、价格标分别装入单个文件袋密封并在文件袋右上角分别注明技术商务标、资格标、价格标字样,其中技术商务标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资格标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价格标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报价必须单独密封装袋,不得混装或合装在技术商务标、资格标标书中,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