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国家行政学院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是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根据学院发展和工作需要,诚聘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
2.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
3.教师岗位人选还应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咨询工作的能力。
4.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能够独立运用外语开展工作和交流。
5.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相关软件。
6.身体健康。
7. 毕业生年龄原则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请有意应聘者下载《国家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填好后发送电子邮件至,邮件主题栏请注明:“应聘部门岗位+专业方向+姓名(应届生)”。同时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国家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贴照片)、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奖励证书以及其它相关材料。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书面申请材料由各招聘部门收取。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院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择优筛选,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将于4月中旬电话(或邮件)通知。未入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学院将于2017年4月中下旬组织应聘者来院参加考试。应聘教师岗位的须进行试讲。
(四)体检和考察人选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考试、试讲情况和综合素质,择优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将在学院网站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于4月8日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上书面申请材料寄到我院招聘部门接受资格审查和筛选(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信件封面请注明“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字样。一份报名表只能报考一个部门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
收 件 人:国家行政学院***部办公室 收
邮 编:100089
学院联系电话:010-68928871
(咨询报名专业方面情况请与用人部门联系)
国家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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