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暴乱罪成立入狱3年 女大学等3人向警员投掷玻璃樽

涉嫌参与去年年初旺角暴乱的3名香港男女17日被判入狱3年。这是该事件中首宗以“暴动罪”定罪的案件。当地舆论认为,法庭的判决向社会发出清晰的信息,即不能容忍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旺角暴乱的3名香港男女17日被判入狱3年。3名被告分别是23岁的香港大学女生许嘉琪、20岁的学生麦子晞和33岁的厨师薛达荣。法学专家称,暴动罪最高刑罚是判监10年,现判监3年相信法庭已考虑被告年轻及个别因素等。控罪指出,去年2月9日凌晨,3人在旺角与其他人参与暴乱,向警员投掷玻璃樽等。16日,法院裁定3人一项暴动罪名成立,实时收监,17日再由惩教署人员押送往区域法院听取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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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2016年2月17日电 涉嫌参与旺角暴乱的两名分别17岁和21岁的男子17日各被正式起诉一项暴动罪,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两名被告获准保释,案件押后至4月7日再提堂。

目前,已有42人被控暴动罪,1人被控非法集结罪。香港警方下午4时许公布消息指,至今共拘捕68人,包括59男9女。

香港科技大学校长陈繁昌17日表示,暴乱发生时他在美国,第一反应是感到震惊和伤心。陈繁昌说,香港的核心价值是非暴力,暴力不能解决问题,只是一个恶性循环。

陈繁昌认为,事件不利于香港的长期发展,并会影响外界对香港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