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大校长房绍坤为学术辞职 学生评价“很了不起”
原标题:烟大校长房绍坤为学术辞职 学生评价“很了不起”
中国山东网烟台3月3日讯(见习记者 田雨鑫)2日,记者从烟台大学了解到,烟台大学房绍坤为申报长江学者及专心从事学术研究而辞去校长职务,并于2月28日发布辞职公告,正式卸任烟台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职务。房绍坤在任期间一直被学生称为“男神校长”,这一突然离职,让学生也感慨颇多。
学生甲:“我是13级海洋学院的学生,对于房校长辞职这件事我也是最近几天才听说,并没怎么觉得意外,可能他平时要忙的事太多了,应该想专心搞学术吧。感觉房校长很和蔼,没有架子,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平易近人的老师,跟学生之间没有距离,我们都很喜欢这个校长。”
学生乙:“我是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大一新生,刚来学校半年,还没有过多接触房校长的机会,目前还只在开学典礼上见过他一次,第一印象就感觉这是一个非常有亲和力的校长,不会给人很严肃的感觉,而且众所周知房校长民商法很厉害,对于他辞职这件事,我觉得和学生之间没有什么直接影响,但是对于学校来说应该会有很大的影响吧,失去了一个学术方面很厉害又很得人心的校长。”
学生丙:“我是大二海洋学院的学生,我觉得房校长辞职专门研究学问,正是他对我们最好的教育,学无止境,房校长已经取得了这么多成就却依然在尽全力去汲取更多,这个过程需要取舍,他经过三年考虑做下辞职的决定,遵从自己的内心,我很佩服他。”
分别来自土木学院和机电学院的两名已经毕业两年的学生也表示,从他们那时起,房校长平易近人的为人和优秀的学术成果就已经被学生所熟知,提起这位和蔼的校长大家一致的印象就是“完全没有想象中的严肃,反而更有亲和力一些”。他们也都得知了房校长辞去校长职务全心投入学术研究的消息,但刚听到消息时的惊异很快就被敬意所取代,“我认为房校长辞职投身学术很了不起”,他们一致表示。
记者还专门找到房校长任教的法学院的了解情况,“我是法学院大四的学生,房校长一直在我们学院任教,与我们的接触也多一些,在我们法学院学生的心里他不光是校长,更是我们学院的顶梁柱。我上过他的民法课,房校长是一个特别平易近人的老师,在他身上一点都看不出校长的架子,讲课很有条理,特别有自己的方法特色,而且房校长对待学术的态度非常严谨,曾经在一次毕业答辩上他发现某同学的论文有抄袭成分,当场撕掉了那份论文。我们还经常看到房校长自己一个人去图书馆看书,特别喜欢钻研学术,其实房校长不光课讲得好、在学术方面优秀,在行政方面也很有成果,他做校长的这些年也为学校做了不少实事,的的确确是一个好校长,对于他的辞职我们都觉得很遗憾,因为我们都特别敬重他也特别喜欢他的课,不过我们都认为房校长辞职去专门研究学问终归是值得的,期待他成为我们学校第一个长江学者!”
据烟台大学官网,房绍坤担任烟台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师资队伍建设、本科教学、发展规划、财务、审计工作,分管人事处、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审计处、法律事务部。联系法学院、计算机与控制工程(软件)学院。现辞去校长职务,今后是否还会在烟大任教目前暂不确定。
房绍坤个人生平:
房绍坤,男,汉族,辽宁康平人,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教授。
1981年10月至1985年7月辽宁大学法律系本科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1987年7月至现在烟台大学法律系(现法学院)任教(1991年任讲师,1993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5 年破格晋升教授);
历任烟台大学法律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系主助理、副系主任、法学院院长、烟副校长等职。
2009年任烟台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省重点学科(民商法学科)学术带头人、山东省法学会国际法暨台湾法律问题研究会会长。
研究方向物权法、侵权法、合同法、商法。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各类学术著作、教材60余部,承担及参加国家级、省部级等课题10 余项,获省级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奖13项。
省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科)学术带头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十佳理论工作者、全国首届高校百名国家级教学名师、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2006年入选全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各类学术著作、教材60余部,承担及参加国家级、省部级等课题10余项,获省级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奖1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