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制定实施《督查工作细则》

中央民族大学制定实施《督查工作细则》

日期:

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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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央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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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大学章程》,确保学校重点工作的推进和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推进学校综合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中央民族大学制定实施了《督查工作细则》,明确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健全了督查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细则》强调,督查室是学校督查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对督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承担调查核实、情况汇总、处理问题、反馈督办结果等具体职责。学校各单位、各部门承担各自分工范围内或学校交办的督查事项,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督查督办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设督查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承办事项的登记、检查、催办、上报工作。

学校要求,《督查工作细则》是学校切实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或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确保承办事项件件落实、事事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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