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簡介

( 一 ) 教學計劃改革及管理 - 為配合實際社會發展及學習需要 , 教務處負責組織及協助各學院編制和審訂各教學計劃及改革 , 並負責監察各計劃之實施及予以協調。

( 二 ) 教學管理規章制度之擬定與修改 - 教務處負責定時修定教學 / 教師規範之各項規章制度 , 並負責檢查、監督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 三 ) 教學質量監控和教學工作的整體性調控與管理,負責教學基本建設、教師崗前培訓、教師質量檢查及評估、教學改革的具體行政事務。

( 四 ) 統籌日常之排課、編制上課時間表、課堂調度、教師授課記錄、課室調配等

( 五 ) 編排及組織通識教育部,包括通識教育之日常排課、課程編制、教師編排及管理、組織教學講座活動、組織第二課堂活動等

( 六 ) 統籌全校學生教材的安排、按照教學計劃的執行情況及相應教材選用情況進行監察。

( 七 ) 擬定及執行各項學生獎懲制度、編制課堂紀律制度及罰則、監控學生出勤記錄

( 八 ) 學生選科、學期加退選科之安排及審核

( 九 ) 統籌及組織學生考試 – 包括考試時間表編制、考卷印製及整理、考場編排、監考安排等

( 十 ) 處理及審核日常學生之各項申請

除以上主要功能及權責外,註冊處及教務處將因應教務部及大學的需要及實際情況執行其他相關工作。

* 以上內容或有修改,將按大學最新公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