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流花湖遇害 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南方法治报数字报 电子版

本报讯 记者 汪棹桴 2015年9月,一名女大学生赵某在广州市流花湖公园内遇害。3月16日上午,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杀害赵某的嫌疑人郑发岑犯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听判后,郑发岑当庭表示不服,选择上诉。

庭上辩称其行为仅为侮辱尸体

郑发岑,现年28岁,籍贯江西。2011年,郑发岑因强奸罪在佛山被判处有期徒刑,2015年3月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12日19时许,被告人郑发岑在广州市越秀区流花湖公园勐苑水池边见到路过的被害人赵某某,遂从后面勾勒赵某某的颈部,将其拖至旁边的草丛中实施强奸。期间,被害人赵某某激烈反抗,被告人郑发岑用衣物绑住被害人赵某某的双手,并用衣物捂压被害人赵某某的口、颈部,接着继续对被害人赵某某实施强奸致其死亡。

之后,被告人郑发岑将被害人赵某某的尸体沉入勐苑水池中。经法医鉴定,赵某某系被扼压颈部、捂口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2015年9月15日,公安人员在广州市越秀区站前横路将被告人郑发岑抓获归案。

庭审中,郑发岑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和大部分事实没有异议,但否认杀人,称其见到被害人时,对方已经死亡,其行为是侮辱尸体,但又承认抛尸系其所为。

被告人对郑发岑所作出的自己没有杀人的辩解,公诉人当庭予以了驳斥。

被告人被指控另犯有4起强奸案

公诉机关还指控郑发岑实施了另4起强奸犯罪,其中3起伴有抢劫行为:

2009年10月27日8时许,郑发岑在浙江省永康市江南街道永康第四中学后面小路,用手勾勒孕妇刘某某颈部并捂口,对被害人刘某某实施强奸,并抢得刘某某人民币50元、手机1部。因这起强奸案,2011年3月15日,郑发岑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于2015年3月2日释放。

2015年3月18日21时许,郑发岑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顺峰山公园环湖路,用手掐被害人付某颈部并捂口,对其实施强奸。

2015年4月13日13时许,郑发岑在湛江市赤坎区瑞云湖公园一小路,将被害人卢某某强奸,并抢得被害人的手机1部(价值人民币1845元)。

2015年8月9日16时许,郑发岑在湛江市霞山区湖光路天桥附近,持刀威胁、扼颈路过的被害人陈某,对其实施强奸。

构成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发岑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5人,包括一名孕妇,情节恶劣,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依法应加重处罚;以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郑发岑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郑发岑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法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并处罚金1万元。

本报讯 记者 汪棹桴 通讯员 潘文杰 为了治个小感冒,欧某走进了何某的小诊所,不料在输完液离开诊所后倒地身亡。3月7日上午,何某非法行医案在广州市越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行医者投案自首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9月17日12时许,被告人何某在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某房内,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明知自己不具备行医资格的情况下,对前来就医的被害人欧某进行输液等诊疗活动,后欧某于同日14时许死亡。经法医鉴定,欧某符合在患有冠心病的基础上,因发生药物过敏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死亡。2016年9月18日,何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了解,何某曾在其湖南老家考取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但已经过期,后来广州谋生,在自己家里开了个无牌小诊所,前来看病的大多是老乡。据何某供述,当天欧某过来就诊时,自称怕冷、呕吐、咳嗽,他便给欧某输了三瓶生理盐水(氯化钠),里边加了柴胡针、林可霉素和维生素B6,并开了藿香正气水、感冒胶囊、阿莫西林胶囊等口服药。欧某输液用了一个多小时,输完后何某问欧某是否还觉得冷。欧某说不冷,随即携带口服药离开诊所,孰知在回单位的路上突然倒地身亡。

被告人愿担责赔偿

庭上,何某表示认罪。据何某供述,药物都是从正规渠道购买,药品说明书上如果写明可能会导致过敏反应,他就会给病人做皮试,但他不知道林可霉素会导致过敏反应。何某认为自己用药并没有问题,因为他给别人开同样的药,别人也没事,但他承认他事前没有向欧某了解病史,不知道欧某患有冠心病,没有做皮试,在输完液后也没有让欧某静坐以观察其有无不良反应,故他愿意为自己的疏忽承担责任。他也愿意赔偿欧某家属,但自己已年近70岁,妻子有病需要长期服药,家里经济困难,全部家产加起来也只有几万元,但他愿意倾其所有赔偿欧某家属。

欧某家属则表示虽然何某不是有意伤害欧某,也认为何某用药不是致欧某死亡的主要因素,但欧某的宝贵生命绝不仅值几万元,表示不能接受何某的赔偿数额。双方当庭调解失败。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法官在此提醒,患者就医一定要去正规医院,切莫以为只是看个小病就去了无牌黑诊所,就医时一定要向医生详述自己的病史,可能对药物过敏的患者在输液吃药后还应留在医院内观察一段时间,确保没有异样再离开。

本报讯 韶关市的王某点开了一个称是其孩子成绩的短信链接,银行卡上2989元就消失了,于是起诉索赔损失。日前,韶关市曲江法院以银行未履行短信通知的合同义务,判决银行承担40%的过错责任。

2016年某日,王某收到一条显示孩子成绩的短信,便顺手点开短信中的链接,发现打开的网页里什么都没有,而且发短信的号码也不认识,王某就没当回事。

次日上午,王某发现其银行卡于前一晚通过第三方平台分别在浙江和上海消费了2490元、499元。心急如焚的王某马上跑到开卡银行了解情况。因银行无法给出合理原因,王某遂向派出所报案。后因与银行多次协商均未果,王某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要求银行赔偿其损失2989元。

曲江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其银行卡被盗刷之前,点击了陌生号码发送的短信链接,可能导致私密信息泄露,而银行提供的银行与储户的借记卡章程约定,证明了银行无从得知储户的交易情况,故银行对王某银行卡密码泄露不承担过错责任。然而,现有证据显王某为其银行卡开通了短信通知业务,但对于被盗刷的两笔消费银行却未短信通知,因此银行应对其未履行短信通知的合同义务承担过错责任。法院遂酌情确定被告某银行韶关某支行承担40%赔偿责任,即赔偿王某1195.6元。 (董文杰 许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