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平南县思旺镇中心小学校长杨集作违规为其父亲操办生日喜庆事宜问题。杨集作在担任平南县思旺镇中心小学校长期间,于2015年11月6日,为其父亲操办生日喜庆事宜,邀请其所在学校的同事和部分村级小学校长等非近亲属参加,并收受礼金900元,违反了《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2016年7月,杨集作受党内警告处分。

2.港北区第一初级中学(原八一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秋季期,港北区第一初级中学(原八一学校)将学校食堂承包租金和2014年元旦、春节和教师节期间收到的慰问金共计人民币10.66万元发放给本校教职工。2015年初,港北区第一初级中学(原八一学校)没有将收取本校食堂加菜部和螺蛳粉店全年承包费共计人民币6万元缴入学校财政账户管理使用,单位以活动补助的名义直接发放给本校教职工。2016年8月,时任八一学校校长蒙标,总务主任覃殷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港北区第一初级中学校长陆克奋,教务处副主任谢帆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