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定向11所院校选调100名左右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3月17日,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为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积极引进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优秀人才,我省决定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选调100名左右2017年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据悉,选调对象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11所院校中的2017年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一些基本条件,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习成绩优良,获相应学位;大学本科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本科学习以来被评过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本科学习以来担任过一年以上班级或学生会干部,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自愿报名时间为3月20日至3月29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个人志愿,向所在院系报名;组织推荐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7日,推荐后送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笔试于4月在各高校所在地进行。笔试后,按照选调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名单。面试于4月下旬进行。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体检费自理)。

选调生实行一年的公务员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同时签订在江西服务五年(不含试用期)的工作协议;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选调生录用后,安排到乡镇挂职锻炼两年(含试用期),统一挂任乡镇副职。挂职锻炼期满后,省委组织部会同其所在市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考察并根据实际情况任用。我省对转正定级后的选调生给予一定的安家费补助。(记者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