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2017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与要求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017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与要求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培训会议”精神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结合我院各有关单位、招生导师需求等情况,现将院2017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部署如下。

一、复试目的: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各招生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充分发挥复试在人才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复试综合考察,规范复试工作流程,优化复试管理服务,提高复试选拔质量。

二、复试时间:

(一)、2017年3月25、26日集中报到。

(二)、27-31日院各有关单位、招生导师及专业进行复试,具体安排报到时另行通知。

三、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考生本人报告和答辩。

四、复试考查内容及范围:

(一)、考查内容:

综合考查参试人员的基本知识,专门知识,英语,专业素养和培养潜质。

(二)、考查范围:

1、基本知识:参试人员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2、专门知识:参试人员所具备的获取知识的能力,科研实践能力,学术交流能力等。

3、英语:参试人员的听力及口语水平(我单位不安排英语笔试环节,专家考核组成员如用英语提问,考生必须用英语回答有关问题)。

4、专业素养:参试人员的学习态度,学术道德,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等。

5、培养潜质:参试人员的生理水平,认知能力,创造性思维、批判性思维与进取精神等。

五、考生需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本人简历(内容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考研信息等情况)。第二部分,一是介绍本人的学习态度,认知水平与能力;二是介绍本人本科阶段所学课程与成绩(要求列表)和英语水平等情况。第三部分,一是介绍本人获取文献、分析文献、使用文献等能力和对所学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二是介绍本人本科阶段从事科研实践及如何利用创造性思维、批判性思维解决问题等情况;三是介绍本人本科阶段参加学术交流情况。第四部分,介绍本人的思想状态,兴趣特长,心理素质,团队协作精神和遵守学术道德的情况。报告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考生须提交报告纸质版和PPT电子版(光盘)。

六、院各有关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专家考核组成员不得少于9名专家,设组长1名。招生导师需参加考核组,但可根据考试进程进行轮换。考试工作开始前,组长应召集专家考核组成员,讨论且确定进一步综合考察考生的基本知识,专门知识,英语,专业素养和培养潜质等测试题目及程序。考试过程中,应有专人进行详细记录。考核结束后,考核组按基本知识,专门知识,英语,专业素养和培养潜质等水平分别打分,确定考试成绩并负责填写《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经招生导师、考核组长和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劳动人事教育处研究生管理科。

七、复试需准备的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准备)、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个人简历一式九份,具体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考研信息,大学本科成绩单(须盖校教务处公章),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和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文章页面及封面页等。

(三).一寸照片不少于3张。

(四).复试费用400元/人(包括:食宿、体检等)。

(五).报告纸版和PPT电子版(光盘)。

八、复试报到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生活区招待所前台(路线见附件或由北京西站出发,可乘坐地铁9号线,转房山线至地铁苏庄站,后转乘833、971、951、房13路等公交线路至新镇站下车)

九、复试报到流程:

(一).招待所前台办理住宿手续。

(二).将身份证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复试费交于招待所报到处,并在复试报到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后领取硕士生复试情况表。

(三).提前将复试情况表上的相关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并贴上一寸照片,待复试时交于考核组。

(四).各单位复试考核安排可于当日在招待所一楼大厅查看。

十、复试报到日期:请根据各专业类别提前一天到即可,由于住宿紧张,不建议提前报到。

联系人:张 璞 010-69357800 13716600961

牛 恺 010-69357800 18601387354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研招办 2017年3月19日

附:原子能院班车时间及路线

(一)发车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18:00、19:00、20:00

公休日及节假日:9:30、12:00、17:00、19:00

(二)乘车路线

乘车起点:木樨地 中国科技会堂东侧

乘车终点:原子能院生活区

东北石油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和黑龙江省招生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择优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审批复试及录取办法。研究生院具体负责复试和录取的日常工作。

2、各学院(部、所)组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可由院长(所长)或负责研究生教学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本学院(部、所)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本学院(部、所)复试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各学院(部、所)、各专业成立3人以上若干复试小组,负责专业能力和英语交流能力的面试工作,其成员均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

3、各学院(部、所)应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1)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师应执行回避制度。

(3)所有参加复试的教师复试过程中应关闭通信工具,复试期间禁止与考生及亲属接触。

(4)每个复试小组设专(或兼)职秘书一人,记录、录音录像本小组考生复试问答情况,最后复试记录连同复试结果经小组长签字后报研招办备查。录音录像资料留各学院(部、所)存档备查。

(5)对复试工作中营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4、各学院(部、所)应于3月20日前将本学院(部、所)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名单、专业复试小组名单及相关工作人员名单报研招办备案。

5、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派专人对各学院(部、所)执行的复试程序和内容进行检查监督。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基本条件及要求

1、2017年第一志愿报考东北石油大学,且初试成绩达到2017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进入第一志愿专业复试(油气储运工程082003除外)。

2、原则上所有专业不低于120%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领域)依据一志愿考生优先原则,按初试总成绩排序,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均可进入复试)。

3、研究生院负责审查考生有效证件。审查内容:

(1)应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学生证(如学生证丢失,可到院系开具在校证明)。

(2)往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本科(含专科)毕业证原件。

(3)国外学历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同时提交国家认证书原件。

4、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

5、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6、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主页(

(二)复试时间、形式及内容

1、各二级院系自行组织复试。

2、复试时间:3月22日

3、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见《东北石油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会计专硕见《东北石油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专业课大纲及参考教材》。

(2)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水平和创新能力,并对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作出评价,满分100分。

4、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由东北石油大学校医院组织实施。

5、复试结束后两天内各学院(部、所)上报复试成绩及相关资料,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四、调剂原则

1、调剂按第一志愿专业、本科专业与调剂专业同门类(一级学科)优先原则进行。

2、考生调剂(无论校内外)一律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中进行,请考生关注我校发布的调剂专业信息。

3、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2017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调剂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985”工程院校,且本科专业与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一表考生。

5、复试不合格的一志愿考生,我校准予考生向外校调剂,校研招办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6、校内、外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均需事先向调剂专业所在学院(部、所)提交申请(格式见附件1),经学院(部、所)同意并经研究生院复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各学院(部、所)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五、录取办法

1、2017年我校执行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2、复试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面试成绩低于60分。

(2)体检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方面有重大问题。

(4)在报名、确认、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5)考生身份不能确认。

3、各专业(领域)按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0+复试总成绩×0.5) 排序,依据一志愿优先原则,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课总成绩高者)。

4、拟录取名单在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10天。

六、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学费按国家政策执行。奖助贷政策详见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网站-教育管理下相关文件。

本办法由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59-6503721,办公地点:机关楼329房间。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