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发布(3)

3.我校将对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评委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4.中学和申请考生须对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5.对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

八、附则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参加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3.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加)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加)分幅度。

4.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厦门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5.申请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的相关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6.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九、本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网址: ;E-mail: [email?protected]

电话: 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5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网址: ;E-mail: [email?protected]

电话:0592-2184166;传真:0592-2184117。

附件: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表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

3.我校将对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评委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4.中学和申请考生须对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5.对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

八、附则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参加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3.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加)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加)分幅度。

4.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厦门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5.申请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的相关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6.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九、本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网址: ;E-mail: [email?protected]

电话: 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5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网址: ;E-mail: [email?protected]

电话:0592-2184166;传真:0592-2184117。

附件: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表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