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法院与法学院校交流合作

原标题:深化法院与法学院校交流合作

本报讯 记者周斌 丁国锋 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江苏南京召开华东地区部分法学院校院(校)长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讲话。江必新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法院与法学院校的交流合作,不断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学术交流机制,建设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切实为助力司法公正、推进法治国家进程作出新贡献。

江必新强调,共同探索与法学院校法学实践与学术的互补互益新路径的关键,在于提高交流合作的站位和定位。要坚持法治实践与法学教育深度的融合,形成既满足审判实践需求,又满足法律教学需要的“双赢”路径。通过提升与院校的交流境界,积极打造巡回法庭的“五地”属性,即司法审判场地、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园地、改革创新阵地和知行合一高地。

江必新强调,要打造交流合作平台,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畅通人才交流渠道,完善沟通联系方式;要创新交流合作形式,根据交流合作协议内容,结合法学院校所提意见,进一步梳理完善、丰富合作交流方式;要注重交流合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考虑彼此需求,努力实现借力发展、合作共赢。

座谈会上,第三巡回法庭与参会的华东地区12所法学院校就合作交流协议及2017年度法律实习生选用办法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协商、沟通,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