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启动,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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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启动。通知指出,各高校要积极做好推荐报送工作,每所高校原则上不超过2名。省教育厅将集中进行筛选,从高校推荐学生中择优推荐100名送组委会评选,部属高校推荐学生直接送组委会评选。

推荐对象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参照往年惯例,原则上推选“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和入围奖各若干名。

推荐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

3、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年;

4、原则上已获得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推选程序

1、推荐报名。(1)教育部直属高校由学校组织本校学生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内进行遴选,再由学校推荐报名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每所高校原则上不超过3名。

申报通道:

(2)属地普通高等学校数超过70所(含70所)的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负责推荐属地高校100名学生参选,每所高校原则上不超过2名。(教育部直属高校除外,但含其他部委属高校)。

(3)属地普通高等学校数在30所—70所之间的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负责推荐属地高校60名学生参选,每所高校原则上不超过2名。(教育部直属高校除外,但含其他部委属高校)。

(4)属地普通高等学校数在30所(含30所)以内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负责推荐属地高校20名学生参选,每所高校原则上不超过2名。(教育部直属高校除外,但含其他部委属高校)。

2、组织推选。推选分为报名初选、入围、终选三个阶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推选工作。

3、结果公示。年度人物的入围和最终结果将在2017年5月在人民网、中国大学生网、中国大学生在线进行展示。

申报要求

1、教育部直属高校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1)参选人需登陆活动官方网站(点击“我要报名”,完善网络报名信息后,直接提交。(2)填写报名表word版,内容需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核实,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后,扫描成图片格式,随同报名表(word格式)、参选人事迹材料、参选人照片电子版一同在3月30日前报送至组委会邮箱。

2、其他高校推荐人选材料经学校审核,将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后,由省级教育工作部门统一汇总,在汇总表加盖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公章后,扫描成图片格式,随同报名表(word格式)、参选人事迹材料、参选人照片电子版一同在3月30日前报送至组委会邮箱。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校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4、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邮件标题统一为:省份——学校——事迹类型。例如:北京——北京大学——张三——创新创业类,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知。

素材来源于湖南教育政务网

编辑整理:知翼、刘亮、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