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2017年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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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是一所理、工、文、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武汉中国光谷腹地,占地2000余亩,拥有阳光、南湖、东湖和雄楚四个校区,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齐全,环境优雅。2012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有在校生20000余人,专任教师近1200人,拥有20个教学院部。学校是首批“湖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拥有双聘院士、外籍院士6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国家“万人计划”第一批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百人计划”人选11人, “楚天学者”和“阳光学者”120余人。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高地汇聚工程”, 根据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各类人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国内外公认的拔尖人才;或具有上述相当成就的国内外知名教授。

第二类:国家级人才项目青年项目入选者,湖北省“百人计划”、“楚天学者计划”入选者,或其他学术水平与此相当的人选。

第三类:武汉纺织大学“阳光学者计划”入选者,或其他学术水平与此相当的人选。

第四类: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其中,教授、副教授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和45周岁。

第五类:海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优秀博士、博士后。博士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后须有至少2年博士后工作站经历。

二、工作和生活待遇

引进类别

安家费(万元)

科研启动费(万元)

科研平台建设费(万元)

其他待遇

第一类

待遇面议

第二类

国家级人才项

目青年项目入选者

事业编

50

20

200-300

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10-20万元/年的国家岗位津贴。

非事业编

20

享受35万元年薪;免费提供专家公寓一套;交通费4万元/年(据实报销)。

百人计划特聘教授

事业编

50

20

150-200

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10万元/年的湖北省岗位津贴。

非事业编

20

享受40万元年薪;免费提供专家公寓;交通费4万元/年(据实报销)。

青年

百人

事业编

30

20

100-150

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10万元/年的湖北省岗位津贴。

非事业编

20

享受25万元年薪;免费提供专家公寓;交通费4万元/年(据实报销)。

楚天特聘教授

事业编

50

20

50-100

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30万元/年的湖北省岗位津贴。

非事业编

20

享受40万元年薪;免费提供专家公寓;交通费4万元/年(据实报销)。

楚天讲座教授

享受湖北省岗位津贴5万元/年;免费提供专家公寓;交通费4万元/年(据实报销)。

楚天

学子

事业编

工科、设计类

30

10

50

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10万元/年的湖北省岗位津贴。

其他类

20

5

30

非事业

工科、设计类

10

享受20万元年薪;免费提供过渡房一套;交通费4万元/年(据实报销)。

其他类

5

第三类

阳光特聘教授

事业编

工科、设计类

30

10

80

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10万元/年的学校岗位津贴。

其他类

20

5

50

非事业编

工科、设计类

10

享受25万元年薪;来校期间提供专家公寓;交通费2万元/年(据实报销)。

其他类

5

阳光讲座教授

享受岗位津贴1.5万元/月;来校期间提供专家公寓;交通费2万元/年(据实报销)。

阳光

学子

事业编

工科、设计类

20

8

30

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5万元/年的学校岗位津贴。

其他类

10

5

20

非事业编

工科、设计类

8

享受15万元年薪;来校期间提供专家公寓。

其他类

5

第四类

教授

事业编

工科、设计类

20

10

30

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其他类

10

5

20

非事业编

工科、设计类

10

享受20万元年薪。

其他类

5

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

事业编

工科、设计类

10

8

20

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其他类

5

5

10

非事业编

工科、设计类

8

享受15万元年薪。

其他类

5

第五类

优秀

博士

事业编

工科、设计类

5

5

15

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其他类

2

2

8

非事业编

工科、设计类

5

重点引进外籍博士;

享受10-15万元年薪;

视聘期考核情况择优续聘。

其他类

2

备注:1、引进人才分为事业编制和非事业编制人员两类,其中非事业编制人员是指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按照聘用协议全职到学校开展具体工作的各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非全职的实行月薪制。

2、低职高聘人员需按照学校相应职称评审条件(详见附件2)通过学校评审。

3、教师岗位聘用具有一年及以上海外(境外)学习、工作经历事业编制人员的,另追加安家费3万元。其中,若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在世界排名前200(泰晤士报或自然杂志排名)名的,则追加安家费5万元。

三、2017年教师岗位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各类人才项目需分别通过国家、湖北省或学校评审。若入选各级各类多种人才项目,其薪酬待遇按入选项目待遇最高的执行,不重复享受。

2.超额完成引进协议约定任务的教学科研成果,其超额部分,可另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奖励。

3.聘用事业编制人员安家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期,每年12个月逐月发放。

4.上述费用,均为税前金额,如涉及国家税收相关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5.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人才常年招聘,不受年度招聘计划限制。

6.简历请连接:在线填写,或E-mail:(两种途径请勿重复投递),请应聘者将简历中的信息填写完整,以便及时联系。

通讯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特1号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430200

联 系 人:何老师、欧老师、孟老师

电 话:027-59367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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