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磐安县老城区拆迁改造工作的决议

磐安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磐安县老城区拆迁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老城区拆迁改造工作关乎全县人民的共同利益,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期盼。磐安县城受历史条件限制,有关区块建筑密度大、危旧房多、道路狭窄、交通不畅,功能布局不合理,安全隐患较多,已严重影响县城品位的提升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彰显城市特色,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推进全域化旅游发展,全面实施老城区拆迁改造势在必行。

会议指出,全县上下要围绕县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宜居宜游品质山城的宏伟目标,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改造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国家政策性银行大力支持城中村改造的历史机遇,统一思想、凝心聚力、迎难而上、统筹安排,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全力支持老城区拆迁改造。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老城区拆迁改造工作的领导,按照因地制宜、彰显特色、适度超前的原则,高起点、高品位、高质量编制好整体城市设计和拆迁改造区块的修建性详规;要积极做好协调对接,千方百计筹集建设资金;要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并落实好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切实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要大张旗鼓开展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拆迁改造、理解拆迁改造、服从拆迁改造、支持和监督拆迁改造的良好氛围。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东溪街南等十个老旧区块的征迁,五年时间基本完成建设。

会议强调,县人大常委会要把推进老城区拆迁改造工作作为依法履行职责的重点,综合运用听取意见、审议报告、视察检查等多种方式,持之以恒地做好跟踪督查工作,促进拆迁改造有序推进。人大代表在拆迁改造工作中要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会议号召,各级各部门和全县人民要按照中共磐安县委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齐心协力、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克难攻坚,为积极推进品质山城建设、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磐安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