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两名主任涉嫌截留私分学费被公诉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北京经济管理函授学院教务处的原正副主任陈学义和李燕红,因涉嫌私自截留学费并私分,被检方公诉至法院。其中陈学义还被控贪污学费200万。昨天记者获悉,一中院已受理此案。

被告人陈学义原是经济日报社教育培训中心教务部负责人、北京经济管理函授学院教务处处长、主任。李燕红则是经济日报社教育培训中心教务部工作人员、北京经济管理函授学院教务处副主任。据检察机关指控,在2004年至2008年两人任职期间,经过共同商议,由陈学义决定,李燕红负责执行,违反国家规定多次以发放奖金等名义截留学员学费70余万元,并分发给该部门工作人员,致使国有资产被私分。此外,被告人陈学义还于2004年至2008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截留学员学费的手段,将学费200余万元非法占有。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学义、李燕红身为国有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数额巨大。陈学义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数额特别巨大。陈学义应当以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燕红应当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