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面向山东大学等重点高校实施选调生优选计划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2017年山东省面向山东大学等重点高校实施选调生优选计划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来源:联创世华 时间:2017-03-31 18:17:33 编辑:liulifang 浏览次数:4573

一、招考信息

2017年山东省面向山东大学等重点高校实施选调生优选计划公告(194人)

2017年山东省选调生优选计划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公告

二、课程安排

课程名称

班次

上课时间

课时

辅导内容

辅导费用

面试特训班

1期4月2日-6日5天4晚

结构化面试

4990元2期

4月3日-7日

5天4晚

4990元

录用后再付费

1期4月2日-6日5天4晚见协议2期4月3日-7日5天4晚

见协议

高效精品班

1期4月2日-5日4天3晚3990元2期4月3日-6日4天3晚

3990元

三、报名方式

联创世华总部

总部新址:

济南市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D座4楼南区

总部咨询热线:

400-110-5311,0531-88956323,88956353,88956385,88956387

济南联创世华

咨询电话:0531-58707226,58707228,58678245,58678247

地址:山东济南山大南路 29-2 山大鲁能科技大厦西栋7F (山大新校南门西侧第二栋楼)

乘车路线:乘1路、16路、48路、112路在“山大南路”下车;70路、K55、K93路在“山大南路中段”下车

长清联创世华

电话:0531-87218656, 87218658;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城数娱广场C座3楼

QQ:604660785

乘车路线: 市区同学在火车站乘坐济长巴士3路在女子学院下车,步行580米即是; 长途汽车站乘坐济长巴士2路在女子学院西门下车,斜对面即是; 在市立五院乘坐22、K301、K302在女子学院下车,步行580米即是。

平阴联创世华

地址:平阴县委东临(东方童学校三楼)

电话:13605316796(刘老师)

章丘联创世华

地址:章丘汇泉路2702号(供销大厦对过)商业局院内

电话:0531-83719789 13220551038 13589093759 18678776081

济阳联创世华

地址:济阳县步行街中段东侧二楼

电话:0531-81177556 13583169000 QQ:598267999 艾老师

商河联创世华

地址:商河商中路新华书店向西180米路南语林学校(六中南门向西60米,路南80米)

电话:13583169000 艾老师

备考指导

2017年济宁教师编笔试辅导高分课程

2017年济宁事业编(综合类)笔试辅导高分课程

2017济宁事业编交流群603457324 (点击加群)

联创世华总部及十七地市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联创世华统一客服热线:4001105311

济宁联创世华: 电话:0537-2886088,237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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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以2017年4月12日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报名网址: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2017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实名签署《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照片应为白色背景近期免冠证件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者,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7年5月9日9:00- 5月13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7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单位初审后,于4月18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东理工职业学院院内北湖管委会楼506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7年4月12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白色背景)3张、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等,拟进入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现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和相关资格网站进行学历和从业资格的核查。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审查过程中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问题。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笔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共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近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综合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发放《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统一在其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机构调剂使用。

七、其他

本简章由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举报监督电话:0537-3297010

应聘政策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7-3297059、2297259、6537071。

附件1:附件1:2017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附件2:2017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1日

备考指导

2017年济宁教师编笔试辅导高分课程

2017年济宁事业编(综合类)笔试辅导高分课程

2017济宁事业编交流群603457324 (点击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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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联创世华: 电话:0537-2886088,237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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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人才需求情况,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任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5名,其中:教师420名(高中10名,初中149名,小学237名,幼儿园24名),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5名,综合类事业单位人员2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3、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1976年4月12日以后出生)以下;

4、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为任城区籍或在任城区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及任城区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5、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对待;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4月12日为截止日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3)现役军人;(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 4月12日9:00-4 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 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实名签署《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 4月12日11:00-4 月 16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 4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7年5月9日9:00-5月13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7年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通过初审后,于4月18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任城大道89号任兴商务中心B座305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报考人员的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如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7年4月12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任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任城区服务的,出具镇(街道)的考核证明材料,在任城区外服务的,出具县级以上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

2、“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4、任城区籍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5、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填报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分为教育、卫生和综合三大类,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负责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工作方案在面试前一周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同时公布。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面试答辩、实际操作、说课试讲等多种形式,其中专业测试不能单独实施,应与其他面试方式结合进行,专业测试成绩分值占面试成绩的分值不超过40%。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选岗和聘用

报考镇街中心小学部分学科教师岗位且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职位和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选岗。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参照确定考察体检人员的顺序选岗。放弃选岗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不到场或放弃选岗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政策咨询电话:1572537360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725373609

监督举报电话:0537-5661307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2017年任城区招聘教师、医疗和综合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

1、2017年任城区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2、2017年任城区招聘医疗和综合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3、2017年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doc

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备考指导

2017年济宁教师编笔试辅导高分课程

2017年济宁事业编(综合类)笔试辅导高分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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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140名)

为进一步加强济宁经济开发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2017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40名,其中:教育类120名、卫生类20名,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年龄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招聘条件见《2017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具体要求》(附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点击“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入口进入,实名签署《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照片(1寸免冠证件照),并将上传照片加洗3张1寸照片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济宁经济开发区抽调专人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如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负责初审的工作人员双休日不休息。

3、网上缴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5月9日9:00—5月13日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资格复审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但须在网上缴费截止前电话告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后,于4月18日9:00—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公示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2017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材料、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拟进入面试人员现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和相关资格网进行学历和从业资格的核查。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时间:2016年5月13日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教育和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出现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现场认定要求等相关事项将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分为教育和卫生两大类,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教育类面试采取说课试讲形式进行,卫生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线分数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在同一岗位中出现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按以下显优要素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顺序:①学历高者;②特困家庭考生;③优秀毕业生。考生总成绩及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范围;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参加考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提交至济宁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档案须密封,且加盖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公章,否则视为考察不合格。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提交的档案进行审查。对不按照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档案者,无论何种原因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于在职人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到其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 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教育类拟聘用人员根据“高分先选”原则,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学校。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区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对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关键环节重点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0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聘用人员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37-6980882。

八、其他

本方案由济宁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应聘政策咨询电话:0537-6980818;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2017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具体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2017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具体要求.xls

2、2017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应聘须知.doc

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