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关于声明部分印章失效的公告

原标题:东南大学关于声明部分印章失效的公告

东南大学为规范学校行政印章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决定东南大学以下单位、部门印章作废失效。自公告之日起,所有以下列印章为印鉴签署的文件均对东南大学不产生法律拘束力,如发现公告之日前存在伪造、变造、盗用、冒用以下印章签署的协议、合同等相关文书的,东南大学保留再审查及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特此公告。

作废印章具体如下: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管理委员会、东南大学浦口校区第三学生工作办公室(2枚,浦校管〔2000〕008号、校通知〔2000〕47号)、东南大学中大学院、东大科技实业(集团)总公司智能仪器研究所、东南大学浦口校区保卫办公室、东南大学浦口校区第一学生工作办公室、东南大学浦口校区第二学生工作办公室、东南大学浦口校区管理委员会、东南大学中国文化系、东南大学科技开发研究院、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东南大学新区、东南大学新区行政办公室、东南大学新区后勤办公室、东南大学高技术中试总厂、东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南京函授站、东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徐州函授站、东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淮阴函授站、东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盐城函授站、东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无锡函授站、东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安徽函授站、东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河南函授站、东南大学经济贸易系、东南大学科学工业园、东南大学行政管理处、东南大学生活服务中心、东南大学监察审计处、东南大学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东南大学医学院(校通知〔2000〕47号版)、东南大学医学院医院管理办公室、东南大学新区筹建处、东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室、东南大学离退休工作处、东南大学浦口校区、东南大学浦口校区办公室、东南大学浦口校区后勤办公室、东南大学浦口校区后勤服务部、东南大学浦口校区保卫科

东南大学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