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教师9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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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创建于2014年,是一所由福建师范大学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合作创办的公立完全中学,是福建师范大学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高起点谋划,高站位规划,高标准建设”的总体要求,学校目标定位为福建省一级达标示范学校,学校的建设标准不低于一级达标学校的要求。
因工作需要,2017年我校拟委托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名。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3、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届别认定以该证书年份为准;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
专业
备注
1
语文教师
1
中国语言文学类
2
数学教师
1
数学类
3
英语教师
1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
4
物理教师
1
物理学类
5
生物教师
1
生物科学类
6
政治教师
1
政治学类、哲学类、经济贸易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7
历史教师
1
历史学类
8
心理学教师
1
心理学类
9
信息技术教师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计算机软件类
计算机网络技术类
计算机信息管理类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
计算机硬件技术类
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
注:专业设置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考生可登陆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查看。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报名网、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等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8日——2017年3月24日。
2、报名方式:根据《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闽教师〔2017〕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网络报名、笔试命题、笔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考务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
2、笔试:应聘人员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请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校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7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或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复印件。
(2)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毕业成绩表,并书面承诺能够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主要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和回答问题等),具体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5、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60%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笔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笔试成绩请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进入面试人选成绩请关注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网站。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如拟聘用人员在2017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2017年7月31日前未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招聘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本次招聘的教师全部属于事业编制,享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工资待遇(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海峡如意城13号楼1005(350400)
学校网址:
联系电话:0591-83445548(朱老师) 0591-83465230(传真)
十、监督
招聘工作本着德才兼备,公平公正、合理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整个招聘过程由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纪委监察部门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91-83477339。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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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3月18日—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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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2017年沙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新任教师中学 34名(高中9名、初中25名),小学50名,幼儿园20名,详见附件《2017年沙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三)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原沙县1998年辞退的中专学历及以上的代课教师 (符合沙政办〔2016〕64号文件规定的对象);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9年3月18日之前至1986年3月18日之后出生)。原沙县1998年辞退代课教师年龄放宽至男45周岁、女40周岁(即男1971年3月18日之后出生、女1976年3月18日之后出生);
(六)已在我县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8日—24日
2.报名方式:
⑴本专科毕业生(含代课教师)。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福建省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应聘者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⑵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应于3月20日—24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沙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
3.注意事项:
⑴为鼓励毕业生到边远乡村学校任教,沙县郑湖乡、湖源乡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实行单列招聘,优先录用。凡报考沙县郑湖初级中学、沙县郑湖中心小学、沙县郑湖中心幼儿园、沙县湖源中心学校、沙县湖源中心幼儿园等教师岗位的考生,网报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报考具体学校名称。当报考并进入面试人数超过郑湖乡、湖源乡辖区学校公开招聘岗位数人数时,按总成绩高低择优录用,未录用的可参与本县其他学校同学科岗位招聘;当报考并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只要达到规定合格线,即直接确定体检人选,剩余岗位可从报考本县其他学校同学科岗位中按总成绩高低择优录用。
⑵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大学科”岗位。
⑶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且具备教师资格的,报考沙县新任教师招聘岗位的可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1.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按准考证公布的为准。
2.面试:
⑴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名单和相关事宜在沙县教育网上发布。
⑵若同一招聘岗位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参加报名竞聘时,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一并参加面试。
⑶面试人选资格复核。面试人选确定前,沙县教育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沙县2017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准考证》。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⑷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符合《关于转发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规定加分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按规定标准予以加分。加分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务必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有关加分的原件材料送沙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提供无效。
2.同一招聘岗位只有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应聘者时,招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
3.同一招聘岗位只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时,招聘成绩只按面试成绩计算。
4.同一招聘岗位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和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应聘者一同竞聘时,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应聘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一并参加面试。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只要面试成绩进入同一招聘岗位1∶1比例内的,直接确定为该岗位的体检人选,优先选择应聘学校岗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应聘者的招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招聘的岗位名额,为扣除已面试入围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优先选择的招聘岗位名额。
5.若2个以上应聘者笔试、面试加权后的总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根据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按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若体检不合格的,按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隐瞒事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不予聘任或取消聘任资格。
(二)考核。沙县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表现(主要指在校学习情况和成绩)、遵纪守法(指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情况)等。
(三)选岗。拟聘用人员按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公开选择应聘学校岗位(面试入围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优先选择应聘学校岗位)。
(四)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沙县教育局网站(网址:及沙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拟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不予聘用。岗位空缺的,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管理。聘用人员必须在入编学校服务满五年,期间不得提出调动或借用申请。
(七)监督。由相关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沙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沙县教育局人事股 0598-5855809
联 系 人:黄老师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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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沙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沙县教育局 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沙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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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7年3月18日-3月24日
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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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特制定涵江区2017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13个岗位,共125人)(见附件)
其他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涵江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8日-24日。
2、报名方式与收费: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教师招考专栏。
3、资格初审: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4、注意事项:笔试报名以县、区(管委会)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即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不能兼报)。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岗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公布,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笔试时间与地点:2017年4月16日,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
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4、笔试加分对象:
符合《关于转发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4个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4)的考生可提出加分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拟加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加分受理时间在涵江区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告通知,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涵江区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前,区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面试人选须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届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审核为准。在严格审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审核的严肃性。
资格审核事项届时另行通知(在涵江区教育信息网公告和电话通知,下同)。资格审核通过者当场发给面试证,考生凭面试证、有效身份证明入闱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所有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一位面试的考生随机抽取一个课题,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同一课题。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批评委面试,并在当天内完成。
5、面试内容与分值:
现场撰写说课稿(限时60分钟,说课稿不评分),现场说课时间10分钟之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6、面试使用教材:现行教材(具体见附件2)。
7、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8、评委组成: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从全市范围内随机抽调面试评委,每组由7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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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
1、考核对象: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 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考核对象。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名额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2、考核办法:考核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3)。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4、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入聘对象按考试总分高低依次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七)递补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由区招聘领导小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不要求递补的,区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明确的政策规定理由并报市人社局同意,聘用情况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
(八)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区招聘领导小组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名额)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依原方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五、注意事项
1、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3年服务年限制度。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区招聘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公开招聘各阶段相关事宜均及时在涵江区教育信息网(上通知、公布(公示),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联系电话:0594-6709212。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4
1:涵江区2017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2:涵江区2017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使用教材范围
3: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聘用审查表
4:
①《关于转发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②《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③《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
④《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
涵江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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