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庆禄任山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原标题:山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冯庆禄任山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4月6日上午,山东管理学院在长清校区科研办公楼666会议室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宣布山东省委关于学校领导班子调整的决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马晓磊、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正厅级)黄琦、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处长李鹏、省委高校工委干部处处长张洪英出席会议。会议由学校党委副书记、院长邹广德主持。

会上,黄琦宣读了省委关于学校领导班子调整的决定,省委决定:冯庆禄同志任山东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党委书记。

马晓磊在讲话中指出,冯庆禄同志任山东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党委书记是省委从全局考虑,发扬民主、充分酝酿、慎重作出的决定,充分说明了省委、省政府对山东管理学院领导班子的关心和重视。他指出,省委认为冯庆禄同志担任山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是合适的,希望冯庆禄同志不辜负省委、省政府的信任和重托,尽快进入角色,切实担负起责任,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员工,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山东管理学院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取得新的成绩。

马晓磊对我校当前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学校党委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组织保证、队伍保证和制度保证。二要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打造团结战斗的领导集体。党委书记、院长要带头处理好党委与行政、个人与组织、民主与集中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增强领导班子的战略谋划能力、领导决策能力、组织动员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努力成为爱教育、懂教育、献身教育的社会主义政治家和教育家。三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抢抓发展机遇,加快推进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步伐。学校领导班子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勇于挑起学校发展的历史重任,切实提高办学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特色求发展,打造山东管理学院的特色品牌,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马晓磊最后指出,希望山东管理学院在学校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团结一心,锐意进取,在历届领导班子打下的良好基础上,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冯庆禄在讲话中表示,完全拥护、坚决服从省委的决定,衷心感谢省委、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多年来的培养、教育和信任。他说,从省总工会到山东管理学院来工作,感到十分荣幸。在接受组织任命的同时,深知责任的重大。“踏进山管门,就是山管人”。作为党委书记,将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带领党委一班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准确把握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冯庆禄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一要加强学习。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和政治责任,虚心向大家学习,向实践学习,尽快了解情况,熟悉工作,融入到山东管理学院这个大家庭中来,用自己的积累和所学,更好地为大家服务,更好地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出力。二要维护团结。作为班长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相互配合支持,互相理解包容,广聚贤才,广纳善言,画出最大同心圆,共同维护和谐顺畅、快乐工作的良好氛围,凝聚干事创业的正能量。三要继往开来。山东管理学院在发展中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经验,一定要很好地继承、汲取、发扬和广大。同时,要与时俱进,有信心、有决心和同志们一道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四是廉洁自律。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坚守正道、坚守原则、坚守正气,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他指出,相信有省委、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的坚强领导,有省教育厅和省总工会的大力支持,有学校领导集体的精诚团结,有广大教职工员工的倾情奉献,我们一定会迎来山东管理学院更加辉煌和灿烂的明天。

邹广德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冯庆禄同志担任学校党委书记,是省委从全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大局出发,根据学校发展实际作出的重要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学校发展的殷切希望和大力支持,我们真诚欢迎冯庆禄书记的到来。他表示,作为院长以及领导班子的主要成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更加用心地维护团结、更加用心地履行职责、更加用心地作好表率。他强调,全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要进一步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委决定和马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团结奋斗,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更加宽阔的视野,更加振奋的工作精神,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坚定不移地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努力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正高级职称人员以及近期退出学校班子的老领导参加了会议。

冯庆禄简历

冯庆禄,男,1963年2月生,山东鄄城人,研究生,文学硕士。1989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省残联评议委员会秘书长、计划财务部主任、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08年6月担任山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