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公布 和去年相比 今年有四点变化

南通网讯 (记者沈雪梅)记者昨天从南通大学获悉,该校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今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约为200人。网上报名从6日开始将持续至本月20日,考生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系统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书面材料于本月21日前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通大招办。

根据招生简章,具有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明显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三大类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报考。一是竞赛获奖类。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三等奖(含)以上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决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获三等奖(含)以上者;“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现场决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二是品德优秀类。思想道德品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荣誉、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三是必测优秀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5门课程成绩达如下三者之一:2A2B1合格、3A1B1合格、4A1合格。

对于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以上,所报专业符合学校选科要求。在面试基础上,结合考生高考成绩、考生志愿、公示等级等相关要素,采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对进档考生按加权后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或加权后成绩在所属学科类综合排名前5%的考生满足第一志愿;其余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通大学工处副处长卢志勇介绍说,和去年相比,今年通大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有四点变化:一是招生计划数增加,去年为60人,今年按不超过学校2017年本科一批次招生计划总数的5%计算,将增加至200人左右;二是优录政策发生变化,去年要求本二线,今年最低本一线下20分内可以投档;三是今年获得数学、物理、化学奥赛省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并且通过通大综合评价面试考核,可以满足他的第一志愿;四是综合评价加权得分前5%的考生,可以满足他的第一志愿。他表示:“这些变化的目的,就是想吸引优秀的考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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