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云分享】至善学院引导学子理性审视“于欢案”

为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热点,培养法律意识,使其知法懂法守法敬法,4月12日下午,至善学院学生会创新训练部在图书馆819报告厅举行“于欢案”主题沙龙活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刑庭庭长华俭学,政治部书记张亚静,刑一庭庭长韩锋以及江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浦纯钰受邀担任沙龙嘉宾,四位专业人士共同聆听学生对于“于欢案”的看法并为在座学子答疑解惑。

沙龙伊始,浦纯钰对于“于欢案”的始末做了简要介绍,在座的同学针对此案中具有代表性和争议性的问题展开讨论。讨论的热点首先集中在何为“正当防卫”,如何“正当防卫”?张亚静就这个问题做了详细阐释,指出正当防卫需要五大条件:必须是不法侵害;必须是在不法侵害进行时;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不能超越一定限度。韩锋结合案件,指明“于欢案”发生时存在产生正当防卫的条件:在被完全控制、非法拘禁的条件下,并且非法状态一直持续下去,正当防卫的出现才是合理的。在可以正当防卫的条件下,应该以正当防卫所限制的范围对自身进行正当防卫。华俭学对此进行补充,指出法律的情节,即是否为正当防卫,对于此案的判决结果影响甚大,也是影响此次案件判处结果的关键因素。浦纯钰则从一名法官的视角,认为判断案件时应该以冷静的态度为基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认真仔细审视判决书。

沙龙讨论的另一热点就是舆论对于判决的影响。华俭学就这个问题作了深刻解答。他说,“司法必须要依法办事,暨不能与舆论对立,又不能被舆论左右。司法与舆论应该相互促进,舆情反映民意,在舆论的基础上司法是尊重社情民意、合乎民意的重要体现。”舆情折射出的是人民考虑问题的方式。司法裁判的底线是依法办事,执行实体法和诉讼程序,与此同时将民意作为判决考量的因素之一。张亚静也指出,“对于案件的判决,法院需要做到定性准确,量刑恰当。法官也要在舆论面前客观公正,依照法律裁判,判决不能被舆论绑架”。

在“于欢案”不同热点问题的讨论中在座学子的学习热情不断高涨,四位专业法学人士也从间接性精神障碍、诉讼程序、冲动型犯罪、司法鉴定的方式、刑法的分类等与此案件相关的多方面进行介绍讲解,浦纯钰还就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差异作了详细比对,不仅丰富了学生的法律知识,也还开阔了学生的视野。参与沙龙的曾垚同学说:“作为至善学子,面对各种社会热点和各类舆情信息,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考和合乎情理的判断,明辨是非,传播正能量。”举办此类沙龙正是想增强至善学子的法学知识和法律意识,提高独立思考的能力和明辨是非的本领,为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打下点滴基础。

浦纯钰副教授为学子介绍“于欢案”

至善学子积极与沙龙嘉宾互动交流

阅读(

此内容为优化阅读,进入原网站查看全文。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8610-87869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