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科技学院高额重修费动辄数千元 学生爆料学校要求挂科率一定会有人挂科(3)

教育部曾通知不得收取重修费

针对学生们反映的情况,4月12日,长春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承认,学校确实一直在收取重修费,对于学生的质疑,学校已经设立了专门的学生窗口进行解释。

“这是我们学校单独出台的学分制政策,在学生入学的时候每人一本学生手册,上面写得很清楚了。”该工作人员表示,出台这个政策一是为了激励学生不要挂科,二是响应国家政策,“国家有规定不修满学分不能发毕业证,不管是修满还是不修满,我们校方肯定是不希望学生挂科的,就想让学生好好学习。”

而在李晓华提供的学生手册中,澎湃新闻记者没有找到关于“重修按学分收取重修费”的内容。

据当地媒体《新文化报》报道,长春科技学院教务处的一名工作人员称:“我们是报省教育厅备案,按照标准来收费的,各项手续齐全。”据其介绍,长春科技学院的重修费计算办法是:学费×学年数÷学分总数×80% ,“比如一年是14000,就是把四年的学费合到一起,除上学生的总学分,学生的总学分四年是160,对于重修的学生所收的是总学费的百分之八十,算出来1学分280元,但各专业的收费标准不同,价格不一”。 缴纳重修费后,学生需要再次跟班上课。

4月13日,澎湃新闻对于此事采访了吉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高校学生工作处、法规处三个部门,工作人员均表示不知道收取重修费是否违规。高等教育处一名工作人员称,“这个是学校的行为,学生有疑问应该问学校。”

在教育部官网网站上,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到《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5】10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各地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赞助费”、“重修费”等。

但《通知》指出,改按学分制收费后,高等学校可以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该门课程的费用标准,不得以改按学分制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及出台除学费外的其他收费项目。

此外,2016年1月,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政策咨询《关于大学收取重修费的政策依据》,在答复中明确表示根据上述《通知》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的有关规定,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三类,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重修费。

对此,叶梦介绍称,学校的考察课、体育课、毕业设计都是没有补考的,却也要缴纳重修费,“而且我们一年的学费是17000(元),已经很高了,还收那么高的重修费。”

4月14日,针对上述学生所说的“有一定挂科率”的问题,澎湃新闻再次致电长春科技学院教务处,谈及此问题,该处一工作人员以“学校正在研究处理”为由,拒绝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