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无力偿还6万网贷自杀-十堰晚报数字报|十堰晚报电子版

4月10日,我市一名在校大学生因网上借款和透支信用卡,欠下近6万元债务无力偿还,最终选择在宾馆内割腕自杀,幸亏民警及时施救,避免了一场悲剧。

无独有偶,今年3月底,郧西两名大学生的家长也陆续收到了陌生人发来的催款短信,家长以为是电信诈骗,报警后才知道是孩子在校期间的网上贷款未还。

校园贷,无需任何担保和资质,只需动动手指、填填表格,就能贷款几千甚至几万元。记者随机在城区多所高校走访发现,半数以上的学生都曾有过信用卡透支和网上借贷行为。而高额的贷款利率也让部分校园贷的负面报道屡见报端,“校园贷”成了“校园害”。

■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何玉婷 通讯员 张捷

一年欠款6万无法偿还,宾馆内自杀被救

4月10日14时许,茅箭公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民警秦鹏接到辖区一宾馆经理的电话,对方称:“我们宾馆有个客人有自杀倾向,请求帮助。”秦鹏一面赶往宾馆,一面了解详细情况。

原来,该客人两天前入住宾馆后,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内,且和别人通电话时多次发生争吵。宾馆经理王某见他行为异常,叮嘱工作人员对他多加留意。

当日中午1时30分,工作人员听到男子在房间内怒吼:“好,你断我生路,那我就死给你看!”此后房间里不再有任何动静,工作人员遂将此情况报告给了王某。

秦鹏到达男子居住的房间,敲门无人应答,遂让工作人员打开门,而后发现一名20岁左右的男子躺在床上,其右手手腕处有明显刀痕,床上、地上均有大面积血迹,男子虽有呼吸,但人已处于休克状态。秦鹏立即上前为男子止血并拨打了120。当得知宾馆电梯过窄,医院救护人员虽已赶到现场,但无法使用担架时,秦鹏果断将男子抱下楼送上救护车。

事后,经调查,该男子是20岁竹山人黄某,父亲较早过世,是母亲将他一手拉扯大。去年黄某在武汉上大学期间,因不正确的消费观致使他多次向同学借款和透支信用卡,后来发展到在网上借贷,一年内欠下了近6万元的债务无法偿还。

因近期又出现了资金短缺情况,黄某于4月8日回到十堰,想找母亲和老同学借钱。结果因借钱次数太多且都没有偿还,没有同学愿意搭理他,而他的母亲也对他非常失望,表示要和他断绝母子关系,在此情况下,情绪激动的黄某便有了轻生的念头。

经过抢救,黄某已脱离生命危险,民警对他进行了心理疏导,防止他再次轻生。目前,黄某已出院返校,离开医院前表示会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偿还债务。

为买手机网上借贷,父母收到催款短信后报警

3月25日,郧西上津镇村民张女士拿着手机跑到上津派出所报警,称近日经常收到手机短信,内容显示儿子小汤(化名)在武汉有贷款未还,并威胁说要到法院起诉追款,张女士认为自己可能遭遇到电信诈骗。

民警接过张女士的手机乍一看,确实像是电信诈骗,可仔细翻看催款短信,细心的民警发现催款者为4个不同的人,且每笔贷款数额不同,均在5000元以下。在民警的要求下,张女士同意尽早带小汤到派出所了解详细情况。

第二天,小汤跟随母亲来到派出所。经民警耐心询问,小汤道出了事情原委。原来,去年小汤临近大四毕业时,看中了一款售价5千多元的手机,考虑到自己即将步入社会应该换身“行头”,这样在同事面前也有面子,于是就向同学借钱买了部手机。

因没有收入无法还款,又不敢向家里要钱,小汤想到了网上借贷平台。在不到半年时间里,小汤通过网络先后联系了7家小额借贷机构,拆东墙补西墙地陷入了借贷循环。等家人发现报警时,小汤已先后拖欠8家小额借贷机构共计2.4万余元的债务。

为尽快解决两万多元的欠款问题,民警建议张女士与小汤最好到武汉,与相关借贷机构协商还款,并要求对方开具书面的还款凭证。目前,经张女士努力,小汤还款1.9万余元,并收回了所有欠款凭据。

无独有偶。3月28日16时许,一对中年夫妇带着上大学的儿子小刘来到郧西县观音派出所,向民警咨询网上借贷相关事宜。

刘父称,他近期时常接到外地电话和短信,对方多次向他催债,并表示他的儿子小刘在网上借贷未还。民警详细询问得知,小刘今年19岁,是一大学在读学生。2016年11月,小刘非常羡慕同学的新款手机,通过搜索,在一个名叫“花儿朵朵”的网上借贷平台注册了账户,申请了5000元贷款,且为分期还款。按照还款声明,每期需要还款638元,共12期。拿到贷来的钱后,小刘购买了新手机,也从此踏上了省吃俭用分期还款之路。

今年3月进行第四期还款时,小刘无力承担,没有进行网上还款。由于小刘在办理网上借贷业务时按要求填写了父亲的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及他的大学老师的电话号码,小刘和父亲及他的大学老师便不断地收到催款电话和短信。

了解到事情原委后,刘父无奈地替小刘一次性还清了剩余的4400余元借款。

学生信用卡透支和网上借贷已十分普遍

据了解,自2002年招商银行发行了第一张针对学生的信用卡后,多家银行都在信用卡“跑马圈地”中将发卡的目标人群瞄向了校园,大学生持卡人数不断攀升的同时,大学生信用卡的逾期还款率也不断上升。由于大学生没有固定收入,自制能力较差,发生了多起大学生过度透支信用卡事件。2009年7月,银监会要求银行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发卡(附属卡除外)。

2013年,大学生消费信贷进入探索期,校园网上借贷开始出现,在短短一两年时间内迎来各大电商及资本布局,主要模式是通过为大学生提供分期消费贷款或小额现金贷款,收取分期手续费或利息盈利。易观智库2016年1月报告指出,按照2015年2600多万名在校生的基础、每人每年分期消费5000元估算,大学生消费市场规模达千亿元。

之所以大家都盯上了大学生市场,主要是大学生这个群体具有旺盛的购买能力和与之并不匹配的资金来源。简单来说,他们敢花钱却又没钱花:收入主要依靠父母,集体的生活却又让他们不自然地就会互相攀比,彼此模仿。其实,打开校园分期平台的网站,iPhone6S、Xbox、高档包包、香水等各类奢侈品扑面而来,这些高档商品就如同潘多拉的宝盒诱惑着大学生们。

记者随机在十堰城区多所高校进行走访发现,至少一半以上的学生都曾有过信用卡透支和网上借贷行为。一些学生表示:“网上借贷、信用卡透支就是用明天的钱来做现在的事,没什么可以顾虑的。”

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这种透支消费在大学生中并不是新鲜话题,很多大学生认为透支消费就是一种“时尚”。

记者随后在网上输入大学生贷款平台字样,“最快3分钟审核,隔天放款”、“只需提供学生证即可办理”等多条类似信息引人注目。学生证、身份证、自己和父母的联系电话,无需本人到场,也不必签字“画押”,在校大学生就可以贷款几千甚至几万元。

银监会:将重点整治校园贷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目前大学生可以贷款的平台主要有3种形式,一是特别针对大学生贷款的平台,提供消费资金或零花钱;二是P2P平台,主要为大学生提供助学、创业的贷款项目;三是网络购物平台提供的消费信贷服务。值得一提的是,不管哪一种形式,其贷款利率与同期银行信用卡相比都较高,有些甚至可以归为“高利贷”。

大多数网贷平台放贷的利率并未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一般年利率仍控制在20%以内,因此在法律上可能不会被认定为高利贷。但是,从相关报道来看,这些平台在收取约定的利息之外,还会以罚息、服务费、违约金、滞纳金、催收费等名目,收取远远高于贷款本息的巨额费用,从而在实质上,在普通民众的生活经验里,就是不折不扣的高利贷。

比如小汤,只借了5000元钱,可后来通过平台,先从B家贷款还A家,再从C家贷钱还B家……贷了一家又一家,在很短时间内出现了近两万多元的债务,抛开其花销支出,仅手续费、循环利息都高达8000余元。

有部分学生和家长也认为,校园贷虽然有时能帮助部分学生解决燃眉之急,但关于校园贷引发的裸贷、援交、自杀、抢劫等恶性后果也屡见媒体。部分“校园贷”成了“校园害”,不仅不能帮助学生渡过难关,反而挖了一个又一个坑,让借贷学生陷入更大的困境。

4月11日,银监会印发《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银行业风险防控,重点整顿校园贷和现金贷。同时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变相发放高利贷。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教育专家表示,要防止“校园贷”现象的发生,需要学校、家庭的共同配合和努力。同时,大学生也要有正确的消费观,不要过度消费,购买超出自己承受范围的商品。此外,要理性看待“校园贷”,不要因为能快速借到钱就冲动借贷,而不考虑自身的偿还能力,以免深陷其中,难以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