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教务处关于本科学生修读创新创业学分的说明

近日,有学生反映学校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较少,无法满足学生修读要求。对此,学校进行如下说明:

一、关于创新创业课程开设及选课安排。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学生选课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课时间: 6月15日至6月25日。学校已开设 “创新与创意”“创业哲学”“创业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大学生职业素养与就业指导”“团体心理辅导”“大学生心理潜能开发与拓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创新创业就业心理类课程。如学生对以上课程修读需求大,学校将视情况扩大课程修读容量。

第二阶段选课时间:6月26日至6月30日,9月4日至9月12日。学校将根据第一阶段学生的选课情况,有针对性地开设创新创业课程,以更好地满足学生修读需求。如有必要,将陆续开放“创业基础”“批创思维导论”“创新思维训练”等在线开放课程。学生在获得本学期学分后,可根据已完成学分修读情况,选修相应的创新创业课程。

二、关于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

学校已制定《暨南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和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可计入’ 创新、创业、就业与心理课程群’学分。”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

1.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科研学术论文、论著、科技发明专利等成果;

2.各级各类科技学术竞赛;

3.开放实验项目、课外实验活动以及参加教师科研项目等;

4.参与“赢在创新”新型课堂、WE创空间;

5.校内外创业实践及获奖;

6.经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

三、关于本学期创新创业学分录入。

按照创新创业学分录入有关要求,本学期创新创业学分将在7月初学校统一开放系统录入时间段内按时录入系统。

总之,学校将有各项制度及措施,确保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可修满6个创新创业就业心理类课程群学分。

来源:暨南大学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