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收费标准执行。

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内收费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外方学费以学生出国当年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2. 住宿费收费标准:500-1200元/生.学年

3.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4.奖助学金设置:

学校现设置多项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海洋情怀、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

奖助学金设置:

(1)国家(政府)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等奖、助学金。

(2)学校奖、助学金:设有大连海洋大学新生奖学金(新生所录取专业的一学年学费标准)、大连海洋大学考研奖学金(第一志愿考生,3000元/人;调剂考生,1000元/人)、中水教育基金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人、二等2000元/年/人、三等1000/年/人)等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助学金(1000元/年/人)。

(3)其他资助方式: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临时性补助等。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经教育部审批,同意我校与新西兰奥塔哥理工学院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专业代码为080202H,采取“3+1”培养模式,批准编号:MOE21NZ2A20151755N。录取批次为本校同批次录取。根据双方院校联合制订的专业学生四年培养方案,学生在大连海洋大学就读三年后,符合签证条件,达到项目规定学术标准,可自愿申请赴合作学校学习。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校双方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大连海洋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第四年未提出申请的,可继续在大连海洋大学就读,符合学校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大连海洋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要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体检还要符合《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例如:我校航海类专业体检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55cm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普通类(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确定普通类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考生分专业时,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参考相关科目(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顺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5.确定“专升本”和“中职升本科”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即考生分专业时,根据考生分数,在达到辽宁省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且技能考核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对于同分考生,按照省厅文件执行。

6.在江苏省录取时优先录取符合要求选修测试科目的考生。

7.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划分专业。

8.2017年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市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9.学校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10.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日语专业的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日语专业总分相同时日语考生优先;以上外语成绩的要求均按外语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计算,若不足150分则按比例进行折算。

11.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计划招收15名赴俄五年制学生(国外2.5年、国内2.5年),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因个人原因不能赴俄就读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1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确定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按照“专业课”、“外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13.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折算方法: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艺术类统考成绩)。

八、联系电话、网址

录取结果查询网站:

考生申诉电话:0411-84762679

通讯地址:

黄海校区: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邮编:116023

渤海校区: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邮编:116036

传真:0411-84666705

电话:0411-84763156、84763157、8476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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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校区:大连市瓦房店市东长春路二段12号 邮编:116300

传真:0411-3910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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