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并通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一条 通讯方式:

学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高职园区(大学城)

邮政编码:010070

招生电话:0471—2692106、2692107、2692012

学院网址:

电子邮件:[email?protected]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并通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一条 通讯方式:

学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高职园区(大学城)

邮政编码:010070

招生电话:0471—2692106、2692107、2692012

学院网址:

电子邮件:[email?protected]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