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与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签署联合办学协议书

中国高校之窗

2015年3月27日上午,长春建筑学院与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签署联合办学协议书。

长春建筑学院院长刘和忠在学校行政楼六楼会议室会见了来访的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崔军一行。参加会谈暨签约仪式的有,长春建筑学院常务副校长孙雷、副校长韩相奎、教务处处长马永山、招生办主任李大伟;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院务委员教务处处长王琦、招生办主任元克、建筑学院院长单旭。

崔军院长一行首先后听取了学校关于总体建设规划、土木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的情况介绍,对学校的综合实力、办学特色、专业特色、发展战略规划表示钦佩,期待两校在多领域开展实质性的合作项目,不断深化两校学术、教师和学生的交流,并在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方面有所突破。

随后,双方就两校联合办学事宜进行了会谈协商,并正式签署了《长春建筑学院与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采用“3+2”办学模式,2015联合举办高职衔接本科班协议》。长春建筑学院的土木工程专业、工程造价专业与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的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将实现对接。通过本次会谈暨签约仪式,增进了两校间的相互交流,为今后两校合作办学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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