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检查《工会法》实施情况
本报讯 (记者 张贺)3月8日至1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办法》《自治区私营企业工会条例》情况进行检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左军带队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银川市、吴忠市以及宁东等地的9家企业、学校、医院、厂矿,就工会的组织建设、履职情况、经费保障、工会条例执行等8方面内容进行实地检查,听取了五市、人社厅、住建厅、地矿局、中铝宁夏能源集团等单位对工会工作的汇报以及对修订“一法一条例”的建议。
左军指出,近年来我区的工会工作有亮点、有创新,在组织建设、信息化建设、扶贫帮困等方面有长足发展。《工会法》《自治区私营企业工会条例》实施后对促进社会和谐、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一法一条例”已难以适应当前工会工作的需要。经过此次检查,发现工会的发展中仍有不足之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充分认识到修订“一法一条例”的重要性,通过修订法律解决操作层面的实际问题,以适应新变化和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