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上大学”

“谢谢你们挽救了我的孩子,我真害怕孩子会被判刑,那样的话他就上不了大学,他的一生就毁了……”日前,王某某带着其儿子王某来到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看着手中的不起诉决定书,他们齐齐向检察官鞠了一躬。

王某是临颍县人。2016年6月中旬,高考结束赋闲在家的王某为了减轻家人负担,孤身一人来到许昌某饭店打工。6月16日,打工间隙,王某和同伴杨某出来抽烟,见路边一辆红色电动车没有上锁,就商量给朋友丁某打电话,让丁某把该电动车推走。丁某过来后,3人合谋将电动车推走。经鉴定,电动车价值2962元。

3人将该电动车卖掉得赃款1000元。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通过技侦手段将3人抓获。

今年7月,王某因盗窃罪被移送至魏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牵涉到学生,一定要慎之又慎!”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李景不忘提醒自己。他首先对王某平时的表现进行了调查,得知王某家境一般,在校期间学习刻苦、团结同学,在家也非常孝顺老人。因为社会阅历浅,鬼迷心窍,才临时起意盗窃他人的电动车。

“阿姨,你救救我,我想上大学,想通过我的努力改变自己和家人的命运,我知道自己错了!”看着泪流满面的王某,检察官陷入了沉思,与其让他受到刑事处罚,一生都被贴上罪犯的标签,不如在审查起诉阶段就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将更有助于对他的教育挽救。

考虑到这些,承办检察官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做了沟通协调工作,在双方均有和解意愿的情况下,民事赔偿协议很快达成。被害方原谅了王某的过错,希望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理。同时,承办检察官及时将案件情况汇报给院领导,并依程序将此案提交检察委员会审定。8月5日,魏都区检察院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令人欣喜的是,日前,王某接到了某大学录取通知书,9月13日,他就要开始全新的大学生活了。

记者胡斌通讯员宋二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