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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學24日晚就論文造假案作出懲處決議,認定郭明良、張正琪教授違反學術倫理,予以解聘。

綜合中央社、聯合新聞網、中時電子報等台灣媒體25日報道,去年11月,台大生命科學院生化科學研究所教授郭明良的研究團隊被爆出涉嫌多篇論文數據造假,引發輿論關注。台大有關方面隨後對此展開調查。

台大教師評審委員會24日經過8小時的會議,于當晚10時許就調查結果和懲處決議發佈聲明。

教評會稱,本案共調查17篇論文,其中包括2篇撤稿論文。有關論文中出現大量錯誤圖片等,已經超過無心誤用,應追究違反學術倫理責任。

教評會表示,郭明良教授所涉論文問題,早在2006年就已出現,多位碩士生、博士生和博士後研究員也參與其中。郭明良身為這些論文的通訊作者,在十年間都沒有檢討改善,應負重大及最終責任,故予以解聘。

調查結果顯示,張正琪教授擔任第一作者的有關論文中,有圖檔重復套用,還有論文中實驗結果、時序、圖文資料涉及不實,故撤銷其教授證書,5年內不受理教師資格申請,及5年內不得申請研究計劃補助,並予以解聘。

此外,遭到撤稿論文的第一作者、台大博士後研究員查詩婷,將由學位認定審查小組進行研議,可能追回博士學位。而挂名論文被認定貢獻不足的台大教授林明燦,教評會決議其5年內不得擔任主管職務,且2年內不得申請研究補助。

至於幾篇論文共同挂名者、台大校長楊泮池,教評會認定其于相關論文中擔任共同作者合宜,沒有違反學術倫理。

本案懲處結果出爐後,台教育主管部門稱,將會同科技部門一同查核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