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最高法就“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答记者问

原标题:直播:最高法就“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答记者问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于2019年3月12日15时在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就“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文字实录如下: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本场记者会的主题是“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先生,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先生,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女士,来围绕这一主题,共同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我们有请刘贵祥专委。

发布会现场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刘贵祥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参加人大记者会对最高法院来说是第一次,所以我们非常珍惜。也非常高兴有这个机会,与媒体记者朋友就今天这个专题进行交流,回答记者朋友们提出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

今天记者会的主题是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那么什么是执行呢?执行就是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使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得到实现。比如说,判决书判决要还钱,那么使这个钱能还到申请执行人的手里,这就是强制执行。执行难的问题来源于裁判文书不能得到有效及时执行。执行难的问题由来已久,在我国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案件井喷式增长,案件大量增加,一些执行案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执行,人民群众把它称作“执行难”。

我刚才说了,执行难的问题由来已久,这些年来长期存在,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同时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心和信任,影响了我们的司法公信力。因此,解决执行难,社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殷切期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决定》作出的重大部署。2016年3月,提出了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到现在,三年的时间已经到了,大考已至,我们是不是可以交出个满意的答卷呢?今天,我愿意就这个问题与记者朋友进行坦率、真诚、深入的交流。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现在开始提问。

人民日报社记者

第一个问题想提给刘贵祥专委。今天上午,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已经如期实现了。请问经过这场攻坚战,现在的执行工作和三年前相比有了哪些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