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南宁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2)

  五、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

  六、录取原则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思想政治品德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由于报考不同院校的考生初试科目、难易度不尽相同,初试成绩的可比性不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应分别排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尚有余额,在调剂生中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180分以下或专业综合面试60分以下)者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三)为了鼓励考生报考我校,并保证生源质量,原则上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考虑录取。

  (四)录取中要参考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

  七、体检

  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未达标者不予录取。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全文公布《南宁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二)对复试、预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

  (三)对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时间安排进行公示。

  (四)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二级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学校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合法权益。学校受理申诉、举报部门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纪委,南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室

  举报信箱:1289972461@qq.com(研究生院纪委)

  gxtcjjs@gxtc.edu.cn(纪委办 监察室)

  举报电话:0771-3908620(研究生院纪委)

  0771-3908523(纪委办 监察室)

  九、其他

  (一)复试时间安排以研究生院下发的通知为准。各二级学院务必按时完成。

  (二)复试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按考生总成绩排名形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考生参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需缴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函〔2011〕572号》确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普通考生收费18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收费280元/人。复试费用由校财务处收取。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高校和社会的稳定。各有关招生部门要认真落实以上通知,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维护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五)本通知所涉及内容若与上级文件不符者,以上级文件为准。

  原标题:南宁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南宁师范大学

  2019年3月11日

  来源:http://yjsxy.gxtc.edu.cn/mulu/zsjz/2019/03/19/902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