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拟招249人)(2)

  四、外语入学考试

  (一)我校不组织统一外语入学考试。请考生参加以下类别的第三方英语考试:TOEFL、雅思、GRE、英语四级、英语六级、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或取得日语等级考试N4级以上等级证书。

  1、分数要求

  TOEFL≥72分、雅思≥5. 5分、GRE≥280分、英语四级≥425分、英语六级≥42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60分、WSK(PETS5)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标准。英语成绩单原件或日语等级证书需在提交材料时或复选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查验。

  2、有效期

  第三方外语考试成绩六年内有效(2012年9月1日之后取得)。

  (二)如不能满足(一)中外语要求,但符合以下条件要求之一的考生,可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供可证明外语水平的材料,由学院审核小组重点考核其外语水平并给出成绩。审核小组认定其外语水平达到要求,视为满足外语入学考试的成绩要求:

  1.自然科学类:作为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最重要通讯作者发表过大类分区三区以上或IF3.0以上SCI论文的考生,须提供论文检索证明等材料,并在提交报考材料时一并提交检索证明的原件。

  2.人文社科类:作为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最重要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且导师排名第一)发表过SSCI或SCI论文的考生,须提供论文检索证明等材料,并在提交报考材料时一并提交检索证明的原件。

  3.在英语国家留学时间连续一年以上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提交报考材料时一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便查验。

  五、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会同招生学院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初选阶段。

  (二)组织机构

  学校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现场巡视等工作。

  各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及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学院纪检委员、一级学科专业负责人和二级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

  (三)初选

  招生学院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不少于7人),(明确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外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根据学院制订的打分标准,100分为满分,实行每位专家独立评分,以学科专业(明确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且达到60分以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

  (四)复选

  复选含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创新精神和能力、科研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1.笔试:由招生学院组织,按学科(学院明确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须与初选一致)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不少于三小时,笔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

  2.综合面试。由招生学院组织面试,各学院明确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须与初选一致)组成专家组(不少于7人)对考生进行面试。由申请人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位考生公开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PPT形式)。专家独立评分,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综合面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

  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学院主页公布,复选结束后在招生学院网页公布复选通过名单,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见学院实施细则。

  (五)成绩使用

  复选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初选成绩*30%+复选成绩*70%。

  (六)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各学院按各学科专业(学院明确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须与初选复选一致)初选、笔试、综合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审核后于2019年5月20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华南农业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华南农业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