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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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df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我校2019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预计总招收规模150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具体名额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具体各专业招生人数请查看我校2019年硕士招生目录,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实际录取人数将可能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并报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及天津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推荐以及就业派遣等相关手续,非定向就业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需转入我校。

  四、报考条件

  我校2019年初试考试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类联考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只可报考与毕业专业相近的学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