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大学是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百强高校,国家首批14所“2011计划”高校之一(“2011计划”即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我国高等教育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首批通过认定的有全国14所高校)。为进一步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运动员,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在我校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集体项目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注:招生总计划不超过64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报名条件
1、考生须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全国大学生比赛参赛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对应一致)。
4、凡报考我校的运动员必须为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5、田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小项报名起点成绩要求如下:
注:(1)径赛项目报名成绩要求均为电动计时。
(2)凡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上述项目的全国性比赛(全国少年、青年比赛除外)、全国田径锦标赛(包括室内、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和大奖赛分站赛等比赛的考生需要特别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