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聊城市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聊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聊大校发〔2017〕57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学校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顺利开展,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推免工作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1.各单位要按《聊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2.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推免工作信息公开,保证推免工作各个环节公开、透明。本单位实施细则、成绩及排名、拟推荐初选名单和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拟推荐名单和申诉渠道在学院教学楼和学院网站醒目位置同时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变更。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推荐一律无效。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所有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材料须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送教务处考务科(B206),电子版发kwzx@lcu.edu.cn邮箱;联系人:惠鸿忠(8239800)、武利展(8239808)。

  三、监督电话

  纪委/监察处:0635-8239309

  推免工作办公室:0635-8239800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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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教 务 处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