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厦大复试分数线 厦门大学2017年复试录取工
六、奖、助学金
详见《厦门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厦门大学纪委、监察处的监督,监督电话:0592—2186219 。
2. 实行校、院二级复试巡视督查制度。在复试过程中,校、院巡视小组将深入各院系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包括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的督查、复试记录、录音、录像的检查和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随机走进考场和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等。
3.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及录取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5. 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6.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3 月 10日(星期五)前,各院系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比例、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日期和调剂信息,并报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尽快在各院系网上公布。如果相关院系在规定时间之内因故无法完成相应工作,可以适度顺延时间。
3月13日—3月20日(星期一)前,各院系开展并完成复试(含校内调剂复试)工作,期间考生进行体检。各院系原则上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力争在三个工作日内),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如果相关院系在规定时间之内因故无法完成相应工作,可以适度顺延时间。
最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6 月中旬左右寄发。
九、本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O 一七年三月